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知识 > 公司关闭后税务有问题怎么办,公司注销公示期间没有异议但是税务无反馈怎么办

公司关闭后税务有问题怎么办,公司注销公示期间没有异议但是税务无反馈怎么办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6-07 19:26:19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公司注销公示期间没有异议但是税务无反馈怎么办

什么是税务无反馈呀。公司注销首先注销税务登记,到税务机关发起申请,依程序提交资料,需要的话补清申报及税款,拿到注销通知书。然后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起注销,登报公示到期限后注销营业执照。
一般工商是税务后注销的,可是如果你有这样的情况,可以找专管员,不过记得要私下里, 其实专管员有办法,真的。他就是想要油水。。。

公司注销公示期间没有异议但是税务无反馈怎么办

2,与我签合同的公司注销了有财务问题该怎么办

1.收集证据:到工商查尚如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股东等;2.再查皑如服装公司,股东是否相同;3.带上合同原件等,到法院起诉,(提醒:金额大的才去,不然时间成本很高)。4.同时,向工商投诉,有债务的公司要保留3年的。 希望您能追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找当地的劳动局,
你好! 找当地的劳动局, 如有疑问,请追问。

与我签合同的公司注销了有财务问题该怎么办

3,公司注销税务问题

1、地税要审计报告是必要的注销程序,08年以前是不需要的。2、既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在国税管的,地税就不用理他了,是没有影响的,我们经常有这样做的。3、国税已经注销,就可以直接到工商局去注销营业执照了。4、既然没有销售和进项,就不会有不良记录存在,有也不会在地税,而是在国税局。
应付账款几十万的余额属于付不出去的债务,要算清算收益的,应要缴纳税款的。我建议你找一家税务师事务所,他们会帮你处理的、因为具体要看你单位的报表和明细账。另外现在公司税务注销一定要有清税清票审计报告的(就是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

公司注销税务问题

4,关于企业注销后又发现偷税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

烟台市地方税务局: 二、关于纳税主体注销后发现税收问题的处理 纳税主体的注销是指纳税主体已终止,在社会中消失而不再存在。对于纳税主体注销后又发现的税收问题,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原纳税主体是个体工商户或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照民法通则、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等的规定,从事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其注销前的偷税行为承担无限经济责任。 (二)原纳税主体为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原投资人或者股东对企业存续期间的税款、债务不承担缴纳和偿还责任。但企业的终止有下列情况的,开办该企业的单位与终止的企业共同承担补税的经济责任: (1)终止的企业是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的,该企业因偷税而应补缴税款的经济责任,由企业与直接批准的业务主管部门共同承担; (2)终止的企业是由企业开办的公司(无论该公司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是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因偷税而应补缴税款的经济责任由开办该公司或分支机构的企业共同承担;

5,企业注销后发现的偷逃税款如何处理

这些情形都属于法律主体的消亡,对其后被发现的以前偷逃税款是否追缴有些在法律规范上是明确的,有些还没有特别明确的依据。特别是对在第一种情况下发现的以前偷逃税款应不应该追缴,向谁追缴,怎么追缴的问题尤为棘手。为此,本文重点探讨公司依法定程序办理工商、税务注销后发现偷逃税款的处理。 对上述偷逃税款是否应当追缴,目前存在两种基本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作为纳税主体已不复存在,也就无法、无从追缴了,甚至从一开始就不应该稽查。在法人公司情况下,公司的法律主体是合法消亡的,其所承担债务的有限责任已清理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对此情况下的偷逃税款追缴做出明确规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涉及公司注销清算时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但上述偷逃税款是否可比照执行?这些偷逃税款是否可归结为清算组成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公司股东的恶意逃避债务?对此,《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分公司情况下,尽管《公司法》中有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但偷逃税款是否可以视同为普通债务?是否可向总公司追缴其所偷逃的税款?对此《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税收征管法》中也找不到明确的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即使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已被注销,也应对该企业原投资方或股东追缴其后所发现的偷逃税款。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是: 1.依照《公司法》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可以向总公司追缴其分公司所偷逃的税款。这里涉及一个基本理论,即“税收本质的债权债务说”。从税收实体关系角度看,税收是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享有的权力和权利是一种“财产权”,即“国家债权”。税收法律关系与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类似性质,因此,民事债权的实现方式对税收债权也可以比照适用。尽管税收立法中未明确承认这一学说对立法具有指导意义,但《税收征管法》中的代位权、撤销权、担保和优先权等民事债权制度事实上已被运用于税收实践。
文章TAG:公司关闭后税务有问题怎么办公司关闭税务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