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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怎么把利润减低,在上报年终所得税时如何才能降低利润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25 15:32:32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在上报年终所得税时如何才能降低利润

当提的提,该摊的摊,该交的交。
有一种方法就是,如果有待摊费用或是长期待摊费用的话在年底的时候可以多摊销点

在上报年终所得税时如何才能降低利润

2,企业所得税年报后本年利润怎么调整

1、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大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第一步:补提“应交企业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步:追溯调整(冲减多计提的“盈余公积”)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当应纳税所得调增额小于调减额时,按两者之差做如下处理:3、冲减多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用红字或负数)4、追溯调整(补计提的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年报后本年利润怎么调整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利润表如何

时值五月,2018年度汇缴也临近尾声,已经完成“汇算”申报了还不算结束,别忘了“清缴”这个动作,有人问服宝:今年汇算清缴后,公司需要补缴2500元所得税,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是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吗?服宝想说,并没有那么简单,纳税调整差异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做的分录也有区别。此外,纳税调整科目还容易涉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对不上,怎么处理呢?下文给你答案。纳税差异调整类别●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根据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影响的不同,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则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来看两个例子:例1:A公司2018年2月新购入一生产设备120万,不考虑增值税和残值,按10年折旧,每月折旧费1万元,汇算清缴时按一次性抵扣优惠政策全部扣除。则2018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原值-折旧=120-10=110万元,计税基础=原值-税收已抵扣金额=120-120=0,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10×25%=27.5万元,需要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7.5万元,这是在以后年度里需要多缴纳的税费。2018年12月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应当做以下分录: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27500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75000(提示:2019年以后每年调增3万元,调完27.5万为止)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00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30000例2:2018年A公司发生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0万元,超出工资薪金8%以上20万元结转2019年继续抵扣。则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00万元当年已全部结转,会计账面价值为0,税法上当年仅能抵扣80万元,以后年度还能继续抵扣20万元,计税基础为20万元,该业务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5%=5万元,需要相应的确认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万元,这是以后年度可以少缴纳的税款。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50000若是在季度预扣预缴所得税时,未能考虑到纳税调整事项,则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替换“所得税费用”科目,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会产生暂时性差异的还包括以下事项哦~●永久性差异,是指某个期间,由于会计制度和税法在计算收益、费用或损失时适用标准不一样,导致计算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发生后,是永远存在的,在以后各期都不会转回。对“永久性差异”在计算所得税时,应做纳税项目调整,直接增减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所得税预缴时没有调整,在汇算清缴之后则需要做调整分录。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调整未分配利润,不能影响次年的损益。来看个例子:例:A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是2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2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在2019年4月份做汇算清缴时,则需要针对业务招待费抵扣金额做调整。则:2×60%=1.2万元,200×5‰=1万元,孰低抵扣。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1万元,调增应税税额2500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贷:银行存款 250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5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0会造成永久性差异的还包括以下各类事项哦~但是可能有会计问了,我们公司用的是《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这可怎么办呢?根据《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八条规定,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附录中也明确了,小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交的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所得税费用)核算。所以,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补缴税款时,正确的会计分录是:借:应交税费 - 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 - 企业所得税(退回税款则做相反分录)可是还有小伙伴担心,这样把2018年度的所得税费用记录到2019年,岂不就违背了会计准则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了吗?很多人都说可以自己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或者直接结转到“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科目,这样做是否可以呢?其实,那个是《2007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为了简化财务核算,也已经是删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25个一级科目,部分准则设定已经偏向于收付实现制,消除了大部分的税会差异。所以直接记录当期就OK了。还有很多人反映,使用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就不对了?不知是怎么回事。大家常用的勾稽关系是: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初数+利润表“净利润”本年累计数,其实只是一个简化版的公式,当账务出现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分配股利”等科目时,这个等式就不成立了。咱先说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它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那么问题来啦,如果严格按照准则所说,改变的是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是不会破坏上述勾稽关系的。但在我们实际工作中,财务做账几乎都已经实现了电算化,当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时,直接在调整当月做会计分录。这就导致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初数不变,只有期末数改变,而利润表的净利润也是不会变化的,上述公式就不平了。再看“股利分配”,当涉及分配现金股利业务时,会计分录是:借:利润分配 - 应付现金股利贷:应付股利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 - 应付现金股利从分录中可以看到,上述业务使得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减少了,但是对利润表的净利润是毫无影响的,因此也会影响上述勾稽关系等式。如果你发现那个报表勾稽关系对不上,别慌,不一定就是报表错了哦,你还可以使用下面完整版的勾稽关系等式确认一下: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利润表“累计净利润” - “提取盈余公积” - “分配股利”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或-)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现在,你清楚怎么做企业所得税的补缴了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利润表如何

4,汇算清缴时税所让我们把利润8千元调为2万元请问我要如何做报表

把预提的相关费用如果没有支付的就调出来吧,或者12月的工资调出来,再或者看看固定资产入帐,累计折旧有没有方法不对等,有没有员工福利,视同销售等,方法很多。不一定直接减少成本。
搜一下:汇算清缴时税所让我们把利润8千元调为2万元,请问我要如何做,报表需要改动吗?如我想减少主营成本或费用类

5,所得税是按季度还是月度算的怎么算哦怎样将利润降到最低

按季度算的,按企业当季实现的利润总额乘适用税率计算,如第一季实现30万利润,至第二季利润表显示利润总额本年累计数65万,则第二季应纳所得税应为(65-30)*25%=8.75万元。小型微利企业为(65-30)*20%=7万元,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65-30)*15%=5.25万元关于利润方面,应当视企业自身情况处理,若认为利润偏高,可以检查自身账务处理里,产品成本是否偏低,是否有未入成本的项目,本期费用归集是否到位,有无漏缺,注意所得税调整事项的费用占总费用的比重,尽量避免所得税调增。

6,上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发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利润那本年度

你好,问题一,调整的分录是正确的;问题二,该笔调整导致的19年5月做18年汇算清缴申报错误,要带上正确的申报表到税务大厅修改18年汇算清缴申报表,将300万费用做到18年汇算清缴申报表;到申报19年汇算清缴时以前年度弥补亏损的附表带出的亏损额就是正确的;问题三;税务局不会有风险的,算是自查修改,放心吧。希望可以帮到你。
税务局的电脑不通过,显示账面无亏损,也就是税务口径无允许在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与会计核算的亏损不同。 1、按会计核算的口径将账目理清,将账面亏损数记录清楚并作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 2、以后年度正常进行会计核算,所得税申报、汇算清缴时将不能在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不考虑在内; 3、以后年度如果发生亏损,要及时申报确认可以在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可能与账面亏损不同)。申报确认后,此亏损作为可以在以后年度所得税前弥补的亏损。

7,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利润过多该怎么调整

  一、调增调减利润的会计账务处理  如某企业2015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总额为600000元,所得税为198000元。调增当年度利润190000元,其中年终多结转在产品成本48000元,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6000元,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19000元未转为营业外收入,职工福利支出37000元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调减利润101000元,其中少摊待摊费用12000元,少提福利费9000元,补交营业税38000元,生产费用误计在建工程32000元,少提折旧10000元。其他还有企业购买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滞纳金2000元,被没收财产损失20000元,工资总额超支23000元,赞助费支出20000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提折旧额60000元。  1.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调增利润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48000    预提费用  86000    固定资产清理   19000    应付福利费  3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90000  2.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调减利润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1000   贷:待摊费用  12000     应付福利费 9000     应交税金——营业税  38000     在建工程  32000     累计折旧 10000  二、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的纳税调整  按照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存在着内容和时间的差异,由此导致的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都应作纳税调整。上例中,国债利息收入、滞纳金、被没收财产损失、工资超支、赞助费支出都属永久性差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提折旧额属时间性差异,由此两种差异引起的纳税调整,一般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调整的差异额与会计利润合并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作纳税调整,而在账务上不作调整。  三、企业虚报亏损的账务调整  国税总局国税发[1996]162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对在申报亏损的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如发现企业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从而多申报亏损,可视同查出同等金额的应纳税所得。对此,除调减其亏损外,税务机关可根据33%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视情节,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某企业2015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方余额140万元,企业申报亏损也为140万元,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1)若企业少计收入40万元存入小金库中,税务部门的处理结果是企业调减亏损,处以视同所偷税款13.2万元(40万元×33%)一倍的罚款。(2)若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未作纳税调整150万元,扣除账面亏损140万元,实为盈利10万元,处理结果是企业补缴所得税,并处视同所偷税款37.5万元(150万元×25%)一倍的罚款。  企业应作如下账务调整:  1.调减亏损后仍为亏损  (1)调减亏损  借:银行存款 4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0000  (2)交纳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 132000   贷:银行存款  132000  2.调减亏损后为盈利  由于工资超支属永久性差异,不需作账务调整,但该盈利实为应纳所得额,应补缴所得税3.3万元,罚款49.5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补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3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贷:银行存款  33000  (2)交纳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 375000  贷:银行存款  375000

8,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利润过多该怎么调整

分情况看吧,你汇算清缴涉及到哪些纳税调整项?
只有加大成本费用,才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教你一招,若职工福利费不超支,你看看业务招待费可否作职工餐费调入福利费,这样就不需调整了。
我同意网友wangyuyingabc的想法,但有的问题是要根据你公司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操作,不能一概而论。
看看你当年的职工教育经费有没有计提够,工资总额的2.5% 职工福利费 工资总额的14% 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的2% 公司有没有残疾人,如果有,残疾人的工资可以在税前双倍扣除。 研发费用可以在税前150%扣除。 广告宣传费最高可以扣除销售收入的15%(这个要有发票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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