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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表怎么填,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如何填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6 04:42:28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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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如何填

不明白啊 = =!
在市环保局下载“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就是了,基本内容可摘抄项目可行性报告。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如何填

2,环保税申报流程最新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后,在【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下点击选择“综合信息报告”。二、点击左边功能菜单的【税源信息报告】,在选项中选择“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进行税源采集。三、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的必填项及相关税源信息,注意:“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一栏必须选“是”,“税源有限期起”填2020年7月1日。填完完毕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四、采集完毕后返回到【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选择“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按季申报)(B类)”进行填写申报。

环保税申报流程最新

3,环境保护税申报表怎么填

一、正面回答环境保护税申报表填写:1、主表,适用于纳税人汇总所有污染物的申报数据,得出本期应补税额;2、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的申报计算;3、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适用于污染物为水污染的申报计算;4、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固体废物的申报计算;5、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适用于污染物为工业噪声的申报计算;6、环境保护纳税申报计算表;7、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二、分析详情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三、环境保护税的意义是什么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促进环境保护,其生态意义、社会意义远大于财政意义。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强化税收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环境保护税申报表怎么填

4,调查环境的报表格式如何写

列表,添入污染程度。
是环评吗 如果是那只有有资格的研究院才可以做
内容,表提

5,环保税税源信息采集表怎么填

一、正面回答1、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2、之后点击其他申报;3、点击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4、依次点击申报表主表、附表,再点击进入申报表;5、之后选择申报表的类别,填写相关的信息和经办人员;6、填写好之后,点击保存,进行提交即可。二、分析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欧美各国的环保政策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三、环保税怎么采集税源?1、登录电子税务局;2、选择我要办税,点击综合信息报告;3、选择税源信息报告,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4、进入税源采集界面,选择主表,点击进入采集表;5、点击增行,填写所有带星号部分,点击保存;6、根据主表采集的项目,再对应填写相关附表,完成税源采集。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工业类怎么填写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 目 名 称: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二00 年 月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一式四份,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项目审批单位、省、县(市、区)环保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各备存一份。   二、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项目内容及规模按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三、行业类别按化工石化、水电、造纸、冶金、建材、机械电子、其他七类行业分类填写。   四、投资比例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   五、填表时应标明必要的计量单位(如:原辅材料用量:吨/年,废水排放量:吨/年或吨/天等等)。   六、废水排放去向应标明具体的受纳水体(如:具体的河流水系、湖泊、水库等的名称)。   七、周围环境简况应说明项目建设地点周围环境现状(大气、噪声环境)达到的功能规划区类别、周围如有敏感区或需特殊保护地区(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学校、医院等等)要说明并附上与项目建设地点相关的外环境关系图。   八、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应对每种污染物治理措施采取的方、污染物的进出口浓度、年排放总量进行简述并分析其效率性、可靠性、先法、工艺流程、投资进性。   九、如本表某些部门篇幅不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占地面积㎡ 使用面积㎡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预期投产日 预计年工作日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二、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三、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燃油(吨/年)   电(千瓦/年) 燃气(标立方米/年) 重油 轻油   燃煤(吨/年) 其它   四、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五、周围环境简况(可附图说明)   六、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产生,须明确产生环节,并用文字说明污染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七、与项目相关的老污染源情况(包括各污染源排放情况,治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八、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包括建设期、营运期及原有污染治理)   九、当地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包括项目执行的环保标准):   经办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十、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除审查和审批意见,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7,环境保护税怎么申报

一、正面回答环境保护税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申报表主表信息根据附表填报数据自动生成,首先选择主附表树的附表填报,点击增行按钮,选择月份,点击税源编号栏,选择本期应税的污染物,点击确定按钮,附表填写完成后,返回主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出现提示信息保存成功。二、分析详情环境保护税是我国强制征收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的税种。由于全球环境污染日趋严重,越来越多地国家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三、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有哪些1、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2、 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8,怎么填写地方税收综合申报表

地方税收综合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经济类型”栏按国有、集体、私营、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按合作、合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分类填写)、其他等项内容填写。 二、第2项“税目”主要指营业税税目:①交通运输业②建筑业③金融保险业④邮电通信业⑤文化体育业⑥娱乐业⑦服务业⑧转让无形资产⑨销售不动产 三、第4项“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申报的税款属于何月、季、半年、年度。 四、第5项“营业收入总额”是指本月的全部营业收入;增值税、消费税总额是指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总额,据此计算应在地方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费)额。 五、第6项“允许扣除金额”指按税法规定,可以从营业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金额。如纳税人填写此栏,则第7项“计税金额(数量)”=5-6 六、第8项“税(费)率(单位税额)”是指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率,教育费附加的附加率,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车船使用税中不同类型、座位、吨位车船每辆、每吨的单位税额等。 七、第11项“批准减免税(费)额”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政策性(税收法规规定的减免税)或困难性减免税(费)额。 八、第13项“实际缴纳税(费)额”=9-(10+11+12) 九、第16项“累计欠缴税(费)额”是截止当期申报,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金额。 十、第17-19项“逾期申报纳税”指从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的次日计起,电脑将根据记录的逾期天数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计算罚款及计收滞纳金,由税务机关填写。 十一、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纳税时,除填报本表外,还应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报告表(综合申报表附表)》。 十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栏中的“其他所得”是指除所列项目外的其他所得的扣缴申报,具体项目应在附表中列明。 十三、每次申报,纳税人必须填写“纳税人声明”栏;有委托税务代理的,必须填写“授权人声明”、“代理人声明”栏。 十四、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印花税应附报明细表。 十五、纳税人申报缴纳房产税,应在第7项“计税金额(数量)”中填写房产余值(房产原值扣除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房产面积、房产原值等资料应在本表对应栏目中填写。 纳税人须知 一、本表于2001年5月1日启用。 二、凡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适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除双定户外)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均使用本表申报纳税。 三、凡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纳税人,当月无经营收入或经批准享受减免税、延期纳税的,也必须用此表向主管税务征收机关按纳税期限进行零申报或填报减免税、延期缴纳税(费)额。 四、凡未按主管税务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含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六、车船使用税的应纳税总额填于本表,车船种类本表不足填写的,另列附表。 七、“税款所属时期”栏中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如按年、半年、季、月申报的应填写清楚。

9,环保税申报流程

法律分析: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后,在【首页】-【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下点击选择“综合信息报告”。二、点击左边功能菜单的【税源信息报告】,在选项中选择“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报告”进行税源采集。三、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页面的必填项及相关税源信息,注意:“是否采用抽样测算法计算”一栏必须选“是”,“税源有限期起”填2020年7月1日。填完完毕后点击界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四、采集完毕后返回到【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常规申报】模块,选择“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按季申报)(B类)”进行填写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第三条 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10,环境保护税申请要注意什么

不是所有单位都要缴税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会产生应税污染物。比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会产生水污染物,医院会产生医疗废物。一般来说,食品饮料生产企业都会设置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又与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排污管线相联通,再由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作净化处理。而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一般都是由依法成立的处理医疗垃圾的专业公司上门收购,再由医疗垃圾处理公司作具体的无公害处理《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因此,不是所有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都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如上文所述的两类企业,把产生的应税污染物不直接向环境排放,而由其他专业公司接收处理,则不需要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污水处理企业应分情况缴税有的污水处理企业认为,只要排放的污水达到环保部门规定的标准,就不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只有排放的污水没有达到标准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只对域内的机关单位、居民和餐饮业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加以处理的,可以免缴环境保护税,既处理生活污水又处理工业污水的,无法享受税收免征优惠。其实,这些理解并不正确。《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从上述规定可知,只有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排放的应税水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才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否则应征收环境保护税。既为区域内的社会公众处理生活污水同时又处理工业污水的污水处理企业,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同样可以享受免征优惠;只有那些专门在工业聚集区域内处理工业污水的场所,才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应征收环境保护税。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排污企业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也要注意不同的纳税申报要求。将污水通过排污管线排到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企业,不是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的过程中不需要参与信息采集和申报。将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交由合规处置单位处理的企业,属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需要参与固体废物的信息采集和纳税申报。如果产生量与处置量相等的情况下,企业的实缴额为0,则不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每个排污口单独计算税额一些规模较大的排污企业,会设置多个污染物排污口。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因此,设置多个污染物排污口的企业,应当对每个排污口分别计算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计算税额,而不能合计计算税额。产生工业噪声才缴税《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一《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中,应税污染物有4个税目,分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噪声只规定了工业噪声一种。除了工业噪声,还有来自建筑工地的噪声,来自交通的噪声等,这些噪声也给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但是,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难度较大,如不同建筑施工类型、工艺和位置产生的噪声不同,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很难统一标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目前只有工业噪声被纳入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其他方面的噪声暂未纳入。

11,环保税怎么申报

一、正面回答1、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2、选择综合申报,点击财务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3、税种勾选环境保护税,点击下一步。注意,申报之前应该先完成环境保护税的税源采集工作;4、填写环境保护税的主表;5、填写环境保护税的附表,点击申报即可。二、分析详情环境保护税指为实现一定生态保护目标而对一切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及破坏程度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三、环保税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环境保护税是环保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共同推进的,按照税费平移的标准,把过去的排污费直接转为环保税。当然,政策的设计总体来说讲不以收钱为目的,主要是为了刺激环境保护意识、提振环境保护的自觉性。通过排污费改环保税,有利于提高执法刚性,减少地方政府干预,内化环境成本。环境保护税按排放量征收,多排多缴,少排少缴,有利于促进企业提升环保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12,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是每个月填的那种最好清楚点的有附图操

首先,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调整事项  1.《通知》修订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办法。由于增值税转型后允许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纳税申报期限相应调整。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使用税控系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通知》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调整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三)、(表四)》;删除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将第六条调整为“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2.《通知》调整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已经修订,涉及纳税申报的条款相应发生变化,纳税申报期限也相应延长至15日内。因此,《通知》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3.由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原纳税申报表上的“本月数”提法不够明确,容易引发歧义,并且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再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因此,《通知》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的“本月数”调整为“本期数”;第4栏调整为“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第5栏调整为“其中: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不再填写。  其次,增值税纳税申报应注意事项  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纳税人2009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应该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在2009年1月1日至1月1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申报对应的是2008年12月份应纳增值税,因此,《通知》明确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启用。  1.表头说明相关内容的调整。《通知》明确,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表头说明调整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1日至15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2.申报表附列资料多项内容不再填写。如:《表一》第2、9栏“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表二》自2009年5月1日起第7、30栏“废旧物资发票”、第9栏“6%征收率”及第10栏“4%征收率”、第32栏“6%征收率”及第33栏“4%征收率”等,都不必再填写。  3.申报表附列资料多个项目名称调整。《表二》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第6、29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第5、28栏项目名称调整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中辅导期纳税人第8栏,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核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份数、金额、税额。辅导期纳税人第31栏,填写本月未收到稽核比对结果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数据。第1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其中“税额”栏填写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第8、31栏项目名称调整为“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第15栏项目名称调整为“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填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转出的进项税额。  4.增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比对内容。《表二》第21栏增加为“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中“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的税额。  5.《表二》六处填表说明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①填表说明第四条第3款“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调整填写为“前期认证相符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情况……”,该项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所得数据相等;②第六条第二款“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均进行了重大修改,而第六条第四款调整为“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并详细说明;③第七条中“代扣代缴税额”项指标的填写依据,调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6.调整后的新表数量和启用时间。调整后的新表包括5个,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由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是2009年1月1日,纳税人2009年1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应该是2009年2月1日至2月15日,而2009年1月1日-10日期间办理的纳税申报对应的是2008年12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因此,《通知》明确,纳税人在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自2009年2月1日起采用。与之相适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明确,2009年1月征期仍使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规定,调整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票表比对规定自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7.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有最新政策规定。《通知》明确,《表二》所称的“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均包括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8.“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被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对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辅导期纳税人纳税申报时有关“一窗式”票表比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该通知规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抵扣清单》停止报送;自2009年5月1日起《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停止报送等。  表格太大了,还不清楚,你去百度文库下载吧,我都上传到百度文库了。
预缴了增值税,填到申报表上的第28行。 一般纳税人当月认证上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反映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28行的“分次预缴税额”一栏。 如果上期申报时有形成的有未使用完的预缴税款,在下期申报时税务申报系统会自动提示,受理纳税申报税务人员会在系统内进行手工抵缴的。

13,环境保护税怎么申报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环境保护税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最先提出的,他的观点已经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接受。欧美各国的环保政策逐渐减少直接干预手段的运用,越来越多地采用生态税、绿色环保税等多种特指税种来维护生态环境,针对污水、废气、噪音和废弃物等突出的“显性污染”进行强制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第十七条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申报缴纳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十九条 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14,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方法填写:  (一)填写步骤: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填写说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说明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 “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取得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第8栏“其他”。  相关政策: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进项税额转出额的填写  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政策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13至23栏中。  相关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③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④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⑤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3.进项税额结构明细的填写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中“按税率或征收率归集(不包括购建不动产、通行费)的进项”,反映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用于购建不动产的允许一次性抵扣和分期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所对应的税率,将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入相应栏次。  纳税人取得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实际购买的服务、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对应的税率或征收率,将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填入对应栏次。  第29栏反映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购建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用于购建不动产时,发生的允许抵扣且不适用分期抵扣政策的进项税额。  相关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5号公告,不需进行分2 年抵扣的不动产(可一次性全额抵扣)主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4.主表的填写  (1)销售额的填写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中的销售额都为不含税销售额。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为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根据不同项目,分别填写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主表的销售额根据附表一中的销售额进行填写。  其中: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填写到主表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中,应填写到主表第1栏“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中。  “应税劳务销售额”栏填写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不含税销售额。  (2)税款计算的填写  附表一中的“货物劳务的销项税额”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销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栏次。附表二中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填写在主表第12栏“进项税额”中。根据主表中注明的公式计算的“应抵扣税额合计”、“实际抵扣税额”、“应纳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应纳税额合计”分别填写在相应的栏次。  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以下简称“两项费用”),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销售额1%减征的部分。  主表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由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减去“应纳税额减征额”计算得出。一般计税方法的留抵税额不能抵扣简易计算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3)税款缴纳的填写  主表第28栏 “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  主表第3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中应补缴或应退回的数额。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三)特殊业务的填写  1.即征即退业务的填写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征(退)税数据填写在附表一“即征即退项目”栏次中和主表“即征即退项目”列中。未发生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无需填写相关内容。即征即退业务的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需要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中进行分摊。  2.减免税业务的填写  发生免税业务的纳税人需要填写附表一免税相应栏次和减免税明细表、主表免税销售额栏次。  (1)减免税明细表的填写  “减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享受减征(包含税额式减征、税率式减征)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期大于零的纳税人需要填写“减税项目”栏次。  “免税项目”由本期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仅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写,即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无数据时,不需填写本栏。  “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免税性质代码及名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布的《减免性质及分类表》所列减免性质代码、项目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减税、免税项目的,应分别填写。  “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按下列情况填写:纳税人兼营应税和免税项目的,按当期免税销售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销售收入全部为免税项目,且当期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按当期取得的合法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当期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无法计算的,本栏次填“0”。  3.出口退税业务的填写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的填写  ①出口销售额的填写:  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政策的当期出口销售额填报在附表一“免抵退税”部分“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和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该销售额为企业会计确认的出口销售额。《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出口销售额是单证信息齐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销售额。两者口径不一致,形成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年累计销售额差异属于正常情形。  ②征退税率之差转出的进项税额填写:  生产企业应根据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汇总表第25栏与附表二第18栏数值需相同,不得有差异。  ③免抵退应退税额的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不是申报系统自动带出来,需要手工填入。该栏按照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审核确认的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36栏“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出口企业无论当月是否收到退税款,都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填写。  ④生产企业出口业务适用免税情形的填写:  生产企业出口业务适用免税情形时,出口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免税列、减免税明细表中“出口免税”栏次和主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中。与此同时,用于免税业务计算的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在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用”。  (2)外贸企业免退税业务的填写  ①出口销售额的填写:  外贸企业出口销售额适用免退税的,填写在附表一免税列和主表主表第8栏“免税销售额”中。  ②进项税额的填写:  外贸企业用于出口业务取得的专用发票须按规定的时限进行认证(或登录发票查票平台勾选确认)。外贸企业内外销必须分开核算。外贸企业取得的用于出口退(免)税的进项发票,认证后填写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应栏次。外贸企业征退税率之差部分计入成本,不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中反映。  4.汇总申报业务的填写  (1)总机构申报表的填写  实行总分支机构汇总申报的企业,总机构填写完整的增值税申报表。总机构根据传递表系统汇总的,包含所有总分支机构销售额、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分配的应纳税额,进行填写申报表。总机构需要填写完整的的申报表。  所有总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由总机构汇总填写在附表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季申报的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包含该季度所有总分支机构认证(或登录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的专用发票进行税额之和。  分支机构根据销售占比分配的税款,由总机构填写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实行定率预缴的总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定率预征的税款也填报在该栏。  (2)分支机构申报表的填写  分支机构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主表。  ①销售额的填写:  分支机构实行按销售额占比分配的税款,倒推出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一般计税方法”相应税率栏次中。  分支机构实行定率预征计算的税款,倒推出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一般计税方法”相应税率栏次中。  “营改增”分支机构实行定率预征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第第13a行“预征率 %”。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第13b、13c行“预征率 %”。  ②进项税额的填写:  分支机构认证((或登录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填写在附表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并填写到附表二第 17栏“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作进项税额转出。  5.税额抵减业务的填写  发生“两项费用”抵减以及销售、出租不动产和销售建筑服务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本表第5行由出租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6.差额征税业务的填写  有差额征税业务的纳税人需要填写附表二第12至14列和附表三。附表二中第12列相应栏次的数值应等于附表三第3列相应栏次的数值。

15,环保税如何申报

您好! 仅供参考 , 祝事事顺利 , 望采纳不胜感激!方法/步骤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以下简称A表)和B类申报表(以下简称B表)。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2A表共有6张报表,由1张主表和5张附表组成,适用于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规定的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即非“抽样测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环保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主表《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适用于纳税人按月汇总所有污染物的明细申报数据,得出本期应缴纳税款。前4张附表是根据“水声、渣”四类污染物类型设计的报表模式,分别适用于纳税人分类按月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工业噪声的排放量。第5张附表适用于享受减免税优惠纳税人的减免税明细计算申报。纳税人在填写A表附表1(大气污染物适用及附表2(水污染物适用)时需要注意,《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规定,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可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需要而增加。因此,在纳税申报前,纳税人需要自行计算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从大到小前三项,以及每一排放口的应税一类水污染物前五项,其他类水污染物前三项的污染当量数,然后再填写。主表是《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用于纳税人对按月计算的明细数据进行季度汇总申报。附表用于纳税人分类按月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需填报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附表1.1适用于对大气污染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2适用于对水污染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3适用于对固体废物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4适用于对工业噪声按月明细计算排放量;附表1.5适用于享受减免税优惠纳税人的减免税明细计算申报。3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不过,在填写A表附表3(体废物适用)时,只涉及减除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及处置量,不涉及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将在附表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体现。还应注意的是,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囯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贮存量和处置仍需缴纳环保税,不得作为报表中的减除项目填报;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同样要符合国务院有关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囯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4B表共1张报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纳税人、适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表的纳税人和采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值得一提的是,同时存在采用《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前三项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且按期申报,又存在釆用抽样测算方法计算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需在同一所属期内分别填报环保税申报表A表和B表。另外,A表附表5《环境保护税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先填写“污染当量数或综合利用量”,后填写“本期减免税额”;B表则直接填写“本期减免税额”,不再填写“污染当呈数或综合利用量”。除按次申报外,纳税人应按月填写B类表,按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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