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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内设机构怎么巡察,私人开办学生公寓在国税部门需要交税吗都涉及什么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1-01 00:40:2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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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人开办学生公寓在国税部门需要交税吗都涉及什么税

开设公司的,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登记,现在都是增值税及附加费

私人开办学生公寓在国税部门需要交税吗都涉及什么税

2,国税局是否有监督机制是否有监管机关

有,像基层国税局的上级国税,各稽查局,廉政方面还有纪检监察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九号)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第十四条 本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

国税局是否有监督机制是否有监管机关

3,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货物和劳务税科、所得税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以及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科)。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4,一个市的不同区的税务局算一个部门吗夫妻俩可以在一个市不同区的

可以,即便是同一个税务局,只要不是直接直属相关关系即可
或许可以。

5,税务局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法律分析: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和行为税处,资源和环境税处,社会保险费处,非税收入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国际税收管理处,税收经济分析处,财务管理处(装备和采购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考核考评处,教育处,党建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老干部处。 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稽查局。法律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第四十六条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6,税收管理员入户巡查的内容有哪些

可以检查你的生产经营销售等相关情况(所有涉及到税收的相关项)
不明白啊 = =!

7,国税局的机构设置是什么样的最基层是到哪里谢谢了大神帮忙啊百度知

一般到县一级,乡镇一般就没有了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国家税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设置三级机构,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派出机构。 一、市局机关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 3、流转税管理处 4、所得税管理处 5、征收管理处 6、财务管理处 7、计划统计处 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9、国际税务管理处 10、人事处(保卫处)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1、教育处 12、监察室 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直属机构 1、稽查局 2、直属税务分局 3、车辆购置税征稽管理处 (三)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2、机关服务中心 3、培训中心 4、税收科学研究所 5、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6、北京市税务学校(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培训中心) 二、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东城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宣武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丰台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石景山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门头沟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房山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密云县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怀柔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平谷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大兴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昌平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延庆县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燕山地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西站地区国家税务局 三、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根据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经济区域设置原则和提高控管理度、降低征收成本、方便纳税人的原则设置。

8,税务机构发的合法营业执照为什么还要第三方认证

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竟然还要第三方认证? 必与之配套的证书不可或缺的是---组织机构代码证
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三方协议不用盖法人章,只签字盖行政章或者人力资源部公章即可以。注意不要盖其它章,例如合同章,资料章,财务章,收款章等。

9,烟台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行政科室及职责

烟台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科室12个,设直属机构1个;级别为正科级。 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政策法规科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3、流转税管理科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4、所得税管理科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5、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6、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7、征收管理科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的行政监管工作。8、计划统计科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9、财务管理科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机关财务。10、人事教育科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11、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和计划生育工作。12、办税服务厅负责烟台市市区范围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稽查局内设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检查一、二、三、四科。 1、信息中心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3、票证中心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管理;负责发票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组织实施发票印制(专用发票除外)、计划、调拨、运输、发售、库房、缴销、审批、检查和处罚等工作;会同或协助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打击伪造、倒卖、盗窃、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等。

10,崇明县国税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主要作用是检查所属单位对“上情下达”的组织落实情况,及时掌握所属单位对”下情上报”工作重视程度;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所属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防止、杜绝(减少)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巡察工作也因各单位担负的工作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

11,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1.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2.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3.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4.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5.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6.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7.管理其他行政事务;8.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9.编辑地方税志;10.负责市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市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的会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政策法规处1.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2.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3.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4.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5.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6.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7.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8.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9.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10.承担执法资格认证有关工作。货物和劳务税处1.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2.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3.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4.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管理;5.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6.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所得税处1.组织实施居民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2.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3.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4.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5.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收入规划核算处1.编制年度税收计划;2.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制度执行情况;3.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4.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等相关制度;5.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纳税服务处1.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2.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3.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4.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5.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6.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7.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征管和科技发展处1.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2.研究实施专业化征收管理和完善税收征管规程的建议;3.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4.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5.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6.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7.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8.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财务管理处1.拟订并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等办法;2.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3.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4.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5.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6.管理机关财务工作。督查内审处1.根据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完善相关制度;2.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纠正各类税收违法行为;3.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推行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4.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评价、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5.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6.牵头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国税系统开展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协调、督促审计监督决定及有关事项的落实;7.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人事处1.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2.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3.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4.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5.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6.干部出国出境管理,办理出国政审事项;7.组织开展巡视工作。教育处1.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2.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3.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4.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5.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6.组织实施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7.负责网络学校的日常管理,实施系统内的网络教育;8.负责稳步推进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监察室1.组织落实纪律检查、执法监督、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2.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3.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4.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5.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7.开展本系统党风、政风、行风工作;8.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受理本系统公务员的控告、申诉和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处1、组织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2、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免抵调库计划;3、监督检查出口退(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1.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2.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3.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4.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5.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6.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12,国家为什么取消反贪局

反贪部门已经全部整体转隶至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新的部门——监察委员会,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为了更好的反贪腐,比纪委权力更大,覆盖更广,所有公职人员都有权监查。反贪局全称反贪污贿赂局,是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属于公检法系统。自提出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试点工作作出有关规定后,反贪部门已经全部整体转隶至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新的部门——监察委员会,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为了更好的反贪腐,比纪委权力更大,覆盖更广,所有公职人员都有权监查。据此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从检察机关分离,如此,检察机关将基本丧失职务犯罪侦查权,届时检察机关的举报中心、法警队、检察技术等部门也将受到波及,将只剩下侦查监督、起诉、民事行政、监所执行等业务部门,履行的法律监督权则只剩立案监督权、侦查监督权、审判监督权、刑事执行监督权、检察建议权等,反贪局等部门转隶后,检察机关如何保证法律监督权有效行使必将成为一大难题。当下中国反腐主体多元化,力量分散、工作重复、衔接不到位、地方领导、缺乏独立性,反腐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将所有反腐资源力量整合成立独立的监察委员会无疑是最为有效和彻底的改革方案。因此在进行监察制度改革将反贪局等部门整合成立监察委员会的同时,也必须围绕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做一次大改,毕竟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因此必须保证其切实有效的实施。

13,国税局分哪些科室那些科室的工作是做什么的

市国家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设1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政策法规处、征收管理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计划统计处、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规格均为正科级。主要职责:1、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2、人事教育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领导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3、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4、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工作。5、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商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收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6、流转税管理处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管理。7、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配合省局进行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9、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10、计划统计处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11、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根据《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机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发[2005]227号)要求,西宁市原有车辆购置税征收机构暂时保留,名称规范为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车辆购置税),其级别与西宁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级别一致,均为正科级。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直属机构西宁市国家税务局设直属机构1个:稽查局。规格为正科级。其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规格为副科级。稽查局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内设机构主要职责:1、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稽查工作制度、办法;负责行政事务和稽查档案管理、税务稽查统计工作;负责专用帐户管理;负责稽查人员业务培训、稽查信息管理;负责有关稽查业务的调研工作;负责税务检查证的管理工作。2、综合选案科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稽查选案的各项工作制度、办法;组织、指导和协调案源的收集、整理、分类,选取被查对象,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举报、转办、移交、协查案件的受理和转办、督办,并反馈检查结果;负责选案分析、分配稽查任务并跟踪考核检查计划执行情况。3、检查一科;二科;三科(协查)负责实施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的检查,制定检查实施计划;负责稽查实施环节执法文书的制作与送达;负责对下级稽查局已查案件的复审复查;负责审理退回案件的补正;负责所查案件的听证举证;配合司法机关对涉税刑事案件的调查;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协查工作。4、案件审理科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各项稽查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规定范围内的税务违法案件的审理;参与对一般税务违法案件的集体审理;负责向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提交重大案件;负责制作审理环节的执法文书;负责税务案件公告工作;负责将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税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负责稽查案件资料的归集、整理与归档;参与税务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5、案件执行科负责受理审理科转来的各种税务文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执行;负责查处案件应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的执行;负责依法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负责监督纳税人进行帐务调整;负责制作提请人民法院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文书;负责协调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及阻止出境的布控工作。(三)事业单位西宁市国家税务局设置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1、信息中心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参与组织办公自动化工作。2、机关服务中心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14,什么叫国税和地税有什么不同啊

国税和地税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而产生的一种税务机构设置中两个不同的系统。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两者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区别。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空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 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 国税,由国税局征收;地税,由地税局征收;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局征收,共享税中地方分享的部分,由国税局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国内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等。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资源税,车辆购置税。 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除上述行业以外的营业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契税,车船使用税,屠宰税,筵席税。 参考资料:http://www.91test.net/bbs/printpage.asp?BoardID=12&ID=2129

15,各位大大国税局分为哪几个科室啊

内设机构:(一)办公厅: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办公自动化、政务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二)政策法规司: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工作。(三)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管理。(四)所得税司:所得税管理处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以下简称财产和行为各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收业务管理,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财产和行为各税种及教育费附加的征管业务。(六)国际税务司: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配合省局进行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七)收入规划核算司: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八)纳税服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纳税服务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起草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九)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规范性文件;拟订税收征收管理的长期规划和综合性方案;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拟订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十)大企业税收管理司: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商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收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十一)稽查局: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十二)财务管理司: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十三)督察内审司: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十四)人事司: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领导干部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十五)机关党委: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党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六)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税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十七)巡视工作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向中央巡视办请示汇报工作,向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对巡视组和省级局巡视办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巡视组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协调巡视组督促被巡视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负责向有关部门收集涉及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巡视机构组织建设的建议,负责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办理干部监督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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