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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证的发票怎么销毁,专用发票对方没有认证可不可以作废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8 22:27:57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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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用发票对方没有认证可不可以作废

专用发票对方没有认证如果是当有的,你可把发票要回来作废不能单方面的就作废!
买卖交易已发生既成事实的应税行为,不因对方发票是否认证,而受到影响。
没有超过180天可让对方出一份拒收证明然后才可以去税局办理冲红

专用发票对方没有认证可不可以作废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的库存怎么处理

可以正常入库,交增值税放入其他应收款--待抵扣进项税中,待认证了再转出来。
专用发票都需要认证的,不管抵不抵扣。还有你公司既然是一般纳税人正常情况下应该抵扣做进项税额形成留抵税额,待以后有销售了可以正常抵扣的否则你们以后有销售后没的抵就吃亏了(除非你们做了什么亏心事,不敢抵扣),另外一般全年后税局会查到你们有专用发票没有去认证,你们要解释原因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认证的库存怎么处理

3,对方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取消是12年12月开出的现在到了13年1月

先到对方单位开拒收证明,然后到税务局开红字通知单,根据红字通知单的编号开红票,冲出。很麻烦。发票认证期180天,建议你们先等等,若对方过段时间要发票时,只要不超过认证期都可以用的。
跨季度在各种政策上都没有不予报销的规定,除非单位有明确的制度,有制度必定有解决办法,否则就是不合理的制度。说明发票晚开的原因,就应该予以报销
你可以在13年1月份申请红冲的,冲掉已经开具的发票。希望能帮助到你!

对方未认证的发票怎么取消是12年12月开出的现在到了13年1月

4,发票认证未通过怎么删除

增值税发票在首次认证不通过后,可以重新扫描认证,认证相符后,认证未通过的信息会自动消失。也可以按票面内容进行修改后再次进行上传认证,修改方法如下:1,登录系统,点击【查询统计】按钮,弹出“发票查询统计”界面。2,选择“认证结果”为“认证未通过”的发票信息,点击“确定”,查询出来的“认证未通过”的发票在系统里显示为红色。3,双击打开发票界面,按票面信息修改发票信息,下图中重点标框部分,需要与纸质票面保持一致方能认证通过,修改发票信息后,保存发票,上传认证。若当月不准备认证此张发票可以直接点击选中未认证通过的发票删除即可。

5,未认证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发票还能作废重开吗

未认证超过认证期的增值税发 票,肯定不能作废重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超期发票是不可以退回重开的,只能走成本,增加些成本金额。专管员是帮不了你的。但如果金额特别大,可以找税务局上层的领导,最后还是可以抵税的。要走很麻烦的手续,也要花不少钱。看你进项票税额了,值不值得去费这个劲。

6,已经开具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国家税务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第二条规定:目前,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涉嫌违规发票共分“比对不符”、“缺联”、“抵扣联重号”、“失控”、“作废”、“缺红字抵扣联”等六种。 1、凡属于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现的上述涉嫌违规的发票,均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属于“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的发票,应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因此,稽查局根据上述规定,对你单位的作出了补交税款并处罚款的处理决定
可以的 这个情况刚好我这个月刚和当地国税咨询过,即便对方认证了,只要没有抵扣,他们那边写个说明,税务部门调查下,找个理由说双方没有沟通好啊什么的,然后把进项转出来,把发票退回来就没有什么问题 特意问了是否有什么不良影响,我们这边税务说没问题,呵呵,不知道你们那边什么意见。 当然,有一定的地方性,但并不是不可操作的,咨询好当地税务部门,和对方单位沟通好就可以。

7,增值税票超过7个月未认证发现开错如何才能作废重开

不能作废,只能重开。不过,下面两个建议不知对您有帮助没?1、假如原来发票在数量金额上少开了的话,您是否可以不作废将差额补开?2、客户是否是长期客户,假如是的话,错票多开了,是否可以在以后开票时将差额少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 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
不行 只要全交了 我们这边有个会计忘记了这个事情 30多w的金额没抵扣进去 只好把当月的销项票全作废了 放下个月重新开再抵 只能找回一部分损失了 还是多交了20多w的税
最好去税务局去问问,因为个地区的方法都不一样的啊。
不好作废!
现在的认证期限放宽到180天了,过期不能认证,无法抵扣,也不能作废重开了。你只好全进成本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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