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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税证明怎么开具,如果企业已倒闭抄报税证明怎么开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30 20:16:48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本文目录一览

1,如果企业已倒闭抄报税证明怎么开

到税务机关申请报停(停止经营和申报),直至注销企业为止。

如果企业已倒闭抄报税证明怎么开

2,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抄报税证明证明怎么弄

没有听说过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抄报税证明。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抄报税证明证明怎么弄

3,购货单位要已抄税证明怎么开

你的客户如果发票丢失他对方还未认证你就需要到国税局开具你这份发票已经抄报税了这时国税就会开出已抄报税证明单客户拿着你这份证明和你的发票复印件就可以认证了。
只要客户同意下个月开那就没问题,可有没有考虑一个问题呢,这样周而复始,你每个月的销项都会很高的,要多去找进项发票回来抵。按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出现这样的问题要么就是销售价高要么就是进项时没有开发票。

购货单位要已抄税证明怎么开

4,抄报税证明单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说明**国税局:我公司2018年3月1日开具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5100081140,发票号码0000001)不慎遗失,现申请开具已报税证明单。该发票我公司已于2018年4月1日抄报税和申报,请贵局核实。***公司
不限具体格式,注明销货方和进货方,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税额,总额,因何故丢失。盖上你单位公章就可以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要登报申明遗失后,才可以去税局作相关的事项处理的。

5,已抄税证明怎么开

已抄报税证明XX税务局:我司XXXXX(你们公司的情况介绍)。我司于X月X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X张,发票号码为:XXXXXXXXX,票面金额XXXXX元,于X年X月交给XX公司。我司也于X月进行抄报税处理。由于XXXXXXXXX原因,收票公司将发票丢失,为了保证对方及时认证发票,现请贵局出具一份已抄报税证明单。请贵局支持!XXXXXXXX公司附: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需带的资料如下:1、申请报告(加盖公章)2、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公章)

6,要开抄报税证明需要带什么资料

你是销货方还是购货方?销货方:记账联复印三份,注意密码区要清晰,带上公章和原件到国税窗口办理已抄税证明,工作人员办理完会告诉你哪一份是给对方的,对方拿这证明就可以抵扣了;购货方:让销货方在他所在的国税局办理以上业务,已抄税证明办下来给你你方就可以到你所在税务局抵扣了超过90天认证期也给开具证明,只不过不能抵扣了
先自行在网上申报报表,然后带上ic卡和金税开票系统汇总表和明细表以及作废发票去国税局报税清卡。税款可直接在大厅交纳或在大厅打缴款书然后去银行转帐。

7,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就是说发票搞丢了吧?对方开具发票遗失证明,很简单就写清楚,发票代码,号码,名称等等这些,随便找个理由说什么原因遗失了,然后给你们,你把账带上,然后去国税局,你先前已经把账做了,所以你这边已经计入销售了,这个业务是真实的,发票也是真实的,这样的话,国税局会给你出一个证明,说是已经报税,然后你拿着这个证明给对方,对方虽然没有发票联和抵扣联,但有了这个,照样可以做账,可以抵扣,不知道我说的你明白吗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申请开具流程: (一) 申请。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二)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受理审核纳税人提交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办理。纳税人提交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三)开具。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即时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8,什么情况下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

【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需要什么资料?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国税函[2007]1077号文附件)精神,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 (二)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当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对丢失发票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的纳税人,应先按《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完毕相关行政处罚责任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需要什么资料?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国税函[2007]1077号文附件)精神,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 (二)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当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需要什么资料? 【解答】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根据《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国税函[2007]1077号文附件)精神,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一式三份) (二)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可当场办结。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丢失发票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对丢失发票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办理申请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的纳税人,应先按《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完毕相关行政处罚责任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文章TAG:抄报税证明怎么开具抄报报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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