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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怎么撤销申报,不小心申报了其他单位的地税但是我填的0后来发现了就撤回了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5-03 07:22:04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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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小心申报了其他单位的地税但是我填的0后来发现了就撤回了

放心没事的,不会被对方找到
地税中国上申报的土地税撤销:需要通过专管员,由他撤消。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不小心申报了其他单位的地税但是我填的0后来发现了就撤回了

2,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税的申请发现数据有误怎么办

如之前提交的【税收减免核准】仍处于“资料已提交,正在受理”状态,是不能再提交申请的。如发现有误需重新申请时,您可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询到所提交的申请,点击“撤销”按钮撤销该申请,然后再重新提交申请。

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税的申请发现数据有误怎么办

3,今年地税又通知我补交个税当初已申请注销地税不承认怎么办

这个只能找他们做做工作,争取少交。《税收征管法》对税款的追缴期限作了规定,除了偷税、抗税、骗税的以外,一般追缴期是3年,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的,追缴期是5年。而不少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时,往往容易疏忽追缴期限的规定,不区分情形一律无限期追缴。还有不少地方将当事人违法行为错误地定性为偷税,从而对其少缴的税款进行无限期追缴。二是对本应追缴的税款未追缴。这种情形相对较少,主要常见于对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定性错误,一些案件本来应该定性为偷税,但却被定性为其他行为,导致追缴税款受期限的约束,丧失追缴权。三是违规加收滞纳金。常见于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追缴,以及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等情形,按规定在追缴此类税款时不应加收滞纳金,而少数地方却一律加收了滞纳金。四是应加收未加收滞纳金。有些地方不区分税务机关的具体责任情节,认为只要税务机关有责任,一律不加收滞纳金。事实上,《税收征管法》规定仅“税务机关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而实际工作中,有些税务机关虽然有责任,但尚不符合“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符合“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对此类情形仍应加收滞纳金。

今年地税又通知我补交个税当初已申请注销地税不承认怎么办

4,土地使用税税源如何撤销终止 问一问

摘要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0 土地使用税税源如何撤销终止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公司土地使用税终止后的处理方法有俩种,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

5,国税和地税注销的问题

先上国税索要注销证明,此证明上注明“凭此证明办理其他事项”,然后,拿着这个注消证明去地税,先找你的片管员和分管领导,一般情况地税要查账,如果是小型企业,地税的事务所就给查了,如果是大中型企业,要经地税稽查查账,有了查账结果,才能知道你是否欠税,假如欠税是要补缴的,补缴要早交,否则,有些税交迟了是要加的,如房产、土地税,不足一个季度按月算,一天也是一个月,补齐税后,片管员协助你上税政、找领导,最后也出具一个给国税一样的注销文书,有了这两个文书,再办理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银行销户等。
在深圳一般公司交的国税有两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的人说还有消费税,这个是有,但只有少数消费品的生产企业才有,大部分公司是不用的,想你公司也没有的了,不用理他),增值税的申报期限正常是每个月15号前,所得税按季申报,是申报月的15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地税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一般企业报这四项就ok了),申报期限分15号和20号还有25号不等,实际操作不管那么多,你15号前申报就没有任何问题了。 至于你所说的房产税,应当是指你们租的办公室没有办租赁合同,用了股东或别的私人房子造成的。搞个租赁合同就行了,税费会在办理租赁合同时代缴。 呵呵,会不会我说的太复杂了,我以经尽量简化了,希望你能看懂。

6,如何撤销已经申报的增值税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 回答 可以撤销的:直接登陆国税局网站知进入"申报缴税"系统,在撤销申报模块下自行选择撤销有误报表,撤销后可以修改原申报表重新申报.以下情况不能撤销道网上申报表: 1、该撤销申报功能只适用于撤销当期申报有误的报表,纳税申报表征期内可以撤销,财务报表月底前可以撤销,如超出所属申报期将无法撤销申报.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月已版完成抄报税.3、当月已扣款(无论成功与否).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主表第1列第7行"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不为0则不能撤销申报.确定需修改的,请按原规定及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权厅办理.

7,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和地税都开始零申报了能取消其中一

答:如果你的主营业务是在国税,那你可以拿国税的税种核定表去地税申请取消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你的主营业务是在地税,那你可以拿地税的税种核定表去国税申请取消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另外不管是你想取消国税的还是地税的,一般都需要写一份《情况说明》,然后带上公章,国税或者地税的副本原件或者复印件过去办理就可以了。
违法倒是没有,但是企业自己麻烦了,如果哪一个忘记了申报,就会产生罚款之类的。如果你的主营业务是在国税,那你可以拿国税的税种核定表去地税申请取消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如果你的主营业务是在地税,那你可以拿地税的税种核定表去国税申请取消地税的企业所得税。另外不管是你想取消国税的还是地税的,一般都需要写一份《情况说明》,然后带上公章,国税或者地税的副本原件或者复印件过去办理就可以了。
怎么可能呀,一个所得税怎么可能同时在国地税申报呢?
你的地税税基是国税的 税额呀 如果国税有税地税一定有 但是增值税营业税都没有的月份地税还要交工会经费 土地使用税什么的这样会是国税零申报 地税有税
你需要去取消一个,税务会根据你的经营范围以及成立的时间,做相应的税种调整
现在国地税还没有联网(上海的除外)。以后联网就麻烦了,属于虚假申报,性质是偷税,挺严重的。

8,已申报成功的怎么撤销呢

已申报成功的撤销方法为:1、只是申报成功而没有划款缴税的,可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作废或撤销本次申报,重新进行网上申报,若该报表已经缴税成功,则只能先申请办理退库,然后再作废申报表;2、网上申报界面有个撤销申报表选项,点击之后选择你要撤销的申报表,就能修改了,改完再重新正式申报;3、去主管税务机关大厅,让专业人员从内网撤销,再重新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9,个体户地税局注销流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分不同情形办结以下事项:  (一)办理各税种(含基金费)的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年度中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当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分月汇总申报;  (二)依法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清算的纳税人应当办理相应税种清算;  (三)结清申报税款、欠缴税款、多退(免)税款、预缴税款、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四)具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应当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并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注销;  (五)总分机构纳税人登记有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六)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当先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七)存在尚未处理违章记录的,应当到违章行为处理部门办结违章事项;  (八)其他需要办结的事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结上述事项后,根据不同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国、地税联合办证的,由先受理税务机关收取正本);  (二)《发票领用簿》、未验旧的发票、未使用完的发票及防伪税控专用设备;  (三)依法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纳税人应当提供《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及附表;  (四)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决定注销的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非居民企业应当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破产企业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破产终结裁定书、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八)依法应当报送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因此,个体工商户注销,需先结清税款,再携带需要报送的(一)、(二)、(五)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手续。
xx地税局: (xx纳税人名称)是于x年x月办理的税务登记,主要经营.......,位于......,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亏损致使无力在继续经营,现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接受处罚。 xx纳税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先找专管员取消定额税,出一份报告,到大厅清税、缴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之类,然后到征管科注销。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专管员或大厅

10,土地使用税忘记申报怎么办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忘记缴纳后应该说明理由并及时补缴不然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做出罚款的决定。土地使用税按季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11,地税网上申报的土地税怎么撤销

在中国,明确划归地方管理和支配的地方税份额比较小,而且税源分散,收入零星,但对于调动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保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解决地方特殊问题有一定意义。1984年以前,国家明确划为地方税的有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等少数几个税种。1985年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后,又陆续增设了一些地方税种。现行地方税主要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筵席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等税种。此外,还将下列税收列作地方固定收入:①地方国营企业所得税、地方国营企业调节税;②石油部、电力部、石油化学总公司、有色金属总公司所属企业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以其30%作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③个人收入调节税、奖金税、建筑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等。上述地方税的立法权限属中央,地方享有程度不同的机动权。编辑本段地方税种类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使用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 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遗产或赠予税, 16、土地增值税。
地税网上申报的土地税撤销:需要通过专管员,由他撤消。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12,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流程

企业按季、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按半年分期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请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1.所有土地均已登记完毕并且需要在申报期(按季或半年)申报时,可在“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上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的“申报”按钮。2.系统将自动根据已登记的土地信息生成申报数据,无需填写也无法修改,只需核对需要申报的税款数额是否正确。此外,若土地登记中包含往期未申报的信息,系统左上角可以点击“本期应补退前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查看。当期申报税款时,正常的税款所属期应包括上期(季度或半年)的税款。因此再次提醒,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务必按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登记,取得土地时间和变更时间确保填写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3.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并且根据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土地总面积、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均无法修改。本期应补(退)金额若存在负数,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抵税业务。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即可。4.提交后显示信息提示“申报成功”,如确认申报数据无误,请点击“TIPS缴款”,及时完成税款的缴纳。5.提交成功后回到申报主页,刷新界面后可在本月已填写申报表中看到本次申报信息,在税款缴纳之前可点击“撤销”功能撤销本次申报。拓展资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是多久?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每个季度缴纳一次或者半年缴纳一次,每次征期15天或者1个月。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期满1年的时候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报缴纳期限为9月1日至15日。为简化办税手续,也可于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报缴纳全年应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13,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  一、 申请条件  对纳税人按章纳税确有困难,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税或免税的照顾:  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而导致房产、土地闲置,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  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  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的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  六、其他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  二、所需资料  1、减免税申请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2、《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需加盖公章);  3、《减免税调查表》;  4、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  6、市级以上政府部门确定的扶持项目证明文件(扶持企业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  业务项目  办事地点  第一步  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  各个办税服务厅  第二步  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  第三步  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  主管税务机关  四、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  五、咨询途径  1、若有疑问,纳税人可登录珠海地税网站:http://www.gdltax.gov.cn/portal/appmanager/zh/main查询详情或者拨打纳税服务局咨询热线:12366-2自动语音或人工咨询。  2、市地税局定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一天)开设“专家答疑日”,地点设在市地税局纳税服务局(香洲梅华西路66号二楼),纳税人可于当天上门、或拨打12366-2热线、或在地税网站“在线咨询”栏目发贴咨询专家。  声明:本指南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以实际操作规程(含所需资料)为准,同时请纳税人拨打地税服务热线12366-2反映相关情况,以便及时完善
1、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经批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可以减免税;其余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3、对有些基建项目,特别是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占地面积大、建设周期长,在建期间又没有经营收入,为照顾其实际情况,对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免征或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已经完工或已经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4、为了促进集贸市场的发展及照顾各地的不同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对集贸市场用地征收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征法征收减镇土地使用税6、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或企业重新用于生产经营的,应依照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7、自2004年7月1日起,企业搬迁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开始使用时,应从使用的次月起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9、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0、a对林区的育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暂予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c林业系统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可比照公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d除上述列举免税的土地外,对林业系统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1、a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b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减征、免征的照顾;c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2、a矿山的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库、炸药库的安全区,以及运矿运岩公路、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系统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对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的煤炭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利用的塌陷地,自2006年9月1日起恢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除上述规定外,对矿山企业的其他生产用地及办公、生活区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13、电力行业用地a对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b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c厂区围墙外的其他用地,应照章征税;d火电厂厂区围墙内的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e水电站的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4,土地使用税怎么网上申报

法律分析:1.所有土地均已登记完毕并且需要在申报期(按季或半年)申报时,可在“房土税源信息采集-申报”界面上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的“申报”按钮。2.系统将自动根据已登记的土地信息生成申报数据,无需填写也无法修改,只需核对需要申报的税款数额是否正确。此外,若土地登记中包含往期未申报的信息,系统左上角可以点击“本期应补退前期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进行查看。3.当期申报税款时,正常的税款所属期应包括上期(季度或半年)的税款。因此再次提醒在进行土地登记时务必按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实登记,取得土地时间和变更时间确保填写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4、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并且根据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土地总面积、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等,均无法修改。本期应补(退)金额若存在负数,请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退抵税业务。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的“提交”即可。5.提交后显示信息提示“申报成功”,如确认申报数据无误,请点击“TIPS缴款”,及时完成税款的缴纳。6、提交成功后回到申报主页,刷新界面后可在本月已填写申报表中看到本次申报信息,在税款缴纳之前可点击“撤销”功能撤销本次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第六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文章TAG:土地税怎么撤销申报土地土地税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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