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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怎么交税,教育部门 如学校培训机构 是如何交税的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28 05:26:48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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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门 如学校培训机构 是如何交税的

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交税是象征性的,很少。

教育部门 如学校培训机构 是如何交税的

2,学校食堂和超市是怎么缴税的

学校食堂没有对外营业,不必缴税。超市一般是根据营业面积缴固定税,
所得税因为这属于资产使用权转让,但是法律实体没有改变,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对营业收入把其他税收都交了剩下的就只有所得税了

学校食堂和超市是怎么缴税的

3,学校如何交营业税是预收学费后就交还是逐月交

您好,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普通学校以及经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国家承认其学员学历的各类学校所取得的收费收入是免征营业税的。如果是类似新东方之类的培训学校,则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在取得收入的次月申报营业税。未名明德
我公司是8月成立的,经营电子信息产品等的软件业,9-10无收入,11月签定一可以先挂预收帐款 软件公司有双软证书的,一般交营业税就可以了,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学校如何交营业税是预收学费后就交还是逐月交

4,培训学校如何纳税

首先,取得教育局审批的资质证书,然后去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学校注册事宜。民政部门的批准证书取得后,在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证书取得后且民政批准证书取得一个月之内,去地税局办理地税税务登记。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种,按期缴纳税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如果你是办的学历教育则免征营业税,征收个人消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学历教育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5,一所培训学校应如何交税应交哪些税

电脑培训学校,属服务业,应纳营业税 成立之初要交: 1、注册资金印花税,按(注册资金+资本公积)的万分之五缴纳 2、财产租赁印花税,按租赁合同总金额的千万之一交纳(你的办公室是租用别人的房屋就要交这个税) 在此提醒一下,合同不要签太久,最多三五年就够了,不然印花税会很多。 以上两种印花税只用交一次。 每月: 1、按开票金额5%计算并交纳营业税 2、按营业税*7%交城建税 3、按营业税*3%交教育附加费 4、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季度申报和交纳企业所得税 本季度企业所得税=本季度利润总额*25% 利润总额=收入-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你出了利润表就知道利润总额了。 注意:一定要按时报税,09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申报截止日期为每月15日,个人所得税为每月7日。延期一天将会被罚款或加收滞纳金。延期越长,处罚越重。
不用交税

6,民营培训学校如何交税

1997年10月1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令226号)施行以后,条例规定的”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教育机构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和校外投资”等内容,引起个人办学者、税务机关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发生争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12月7日下发《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38号),明确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教育机构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和校外投资”等内容,引起个人办学者、税务机关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产生争议。对此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如果你是办的学历教育则免征营业税,征收个人消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学历教育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不用交税

7,学校如何交税

1997年10月1日《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国务院令226号)施行以后,条例规定的”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教育机构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和校外投资”等内容,引起个人办学者、税务机关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发生争议。为此,国家税务总局1998年12月7日下发《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38号),明确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教育机构的积累只能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分配和校外投资”等内容,引起个人办学者、税务机关就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产生争议。对此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如果你是办的学历教育则免征营业税,征收个人消费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非学历教育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在税务局没找上门之前,你就不要交了,能省多少是多少,以后要交的话是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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