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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发票丢失怎么办,建安发票丢了怎么办而且没认证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12 03:24:4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建安发票丢了怎么办而且没认证

速到税局去挂失,并在当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建安发票丢了怎么办而且没认证

2,急急急 建安发票遗失税务应该怎么处理

应该没多大问题,七年前的发票现在早已作废了,已作废的发票没必要登报挂失,与管发票的通融一下,让其给核销最好了。

急急急 建安发票遗失税务应该怎么处理

3,施工单位给开的建安发票丢失怎么办

税务机关留有存根联的,你只要凭完税证去大厅,让他们找到开票的台帐,然后把那张存根联查出来复印一张,拿复印件入账,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发票时间长的,最好态度好一点,不至于看冷脸!
瞟,开,不

施工单位给开的建安发票丢失怎么办

4,建安发票中的完税证明丢了怎么办

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应主及时向主管地税局进行报告,填写《税务证件、发票遗失报告表》,说明纳税人证件号码、微机代码、纳税人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发票号码、丢失数量、丢失日期、发票遗失情况说明、发票领购人、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公章。发票因被盗丢失的,还应要求纳税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主管地税局调查确认后,纳税人持《税务证件、发票挂失声明通知单》到指定新闻媒体办理登报挂失手续。指定媒体为《每日新报》。对丢失发票的纳税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遗失的情况都可以补上的。

5,建安发票第一联发票联掉了怎么办

你们单位给乙方出一张证明,写明发票丢失的情况(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然后乙方拿着你们的证明到对方地税局专管员那里填写一张《丢失、被盗发票清单》和《发票遗失登报证明》等地税局所需要的一些手续(每个地方都不同,跟专管员关系好就很好办)后,拿着以前发票的复印件,地税局在复印件上盖章,那张复印件就具备入账的资格了。如果涉及专业分包抵扣问题,你们得问一下你们地税局的专管员了,发票丢失是小问题,很好沟通。
可以凭对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入账。
建安发票应在工程所在地开也就是河北保定市,开票时需要你公司当地税务局出具的外销证,还有你公司的介绍信、工程合同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有的地方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外地开的建筑安装发票遗失怎么办

你们给购货方存根嫌的复印件,让他拿着到税务机关认证,另外,到税务机关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1、纳税人遗失完税凭证后,经纳税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税款确已缴纳的,可以向其提供原完税凭证的复印件,也可以为其补开相关完税凭证,并在补开的完税凭证的备注栏注明:原xx号完税凭证遗失作废字样2、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建筑业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以下简称建筑业自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以下简称建筑业代开发票)两种。建筑业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非税务机关以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发票》。《建筑业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建筑业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

7,建安发票丢了怎么办而且没认证会处罚多少啊

发票的挂失 用票单位和个人,丢失了发票,应于丢失发票的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的税务所。丢失普通发票的应在《税收征纳》上公开申明作废;丢失专用发票的应在《中国税务报》上公开申明作废,同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 发票丢失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丢失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防伪税控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已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发票丢失前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的认证,购货单位可凭销货单位出具的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凭该发票复印件及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经购货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丢失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 申报范围 在开发区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丢失发票的纳税人 所需材料 1、丢失发票的企业请携带详细的丢失发票过程的说明(注明发证时间),并加盖企业公章到报税大厅5号窗口开具挂失单; 2、企业携带挂失单到《天津财税》(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00号)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办事程序 受理,登报挂失,处理。 办事时限 提供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即时办结。 办事须知 1、请申办企业按规定提交资料; 2、书面材料请用A4纸张。
建筑安装发票是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发票,不需要认证的。如果丢失的话跟开具发票的对方企业沟通一下,把发票联复印下,盖上对方的发票章,用此为做为原始凭证也是可以的。一般是不会被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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