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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平台里怎么申请外经证,江西省电子税务如何申请外经证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28 18:38:0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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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电子税务如何申请外经证

可以登陆电子税务局操作的呢。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页面上找到“我要办税”,然后选择“综合信息报告”模块。2、在“综合信息报告中”找到“税源信息报告”进入。3、然后再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4、这里申请页面跳转,填写本次办理外经证的基本信息,然后核对信息,最后提交即可。“外经证”办理提交后当即就能出结果。外经证全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江西省电子税务如何申请外经证

2,外经证怎么开

一、正文回答外经证怎么开;1、首先,提供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到当地税务网站下载,并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2、其次,准备外出的经营者事项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法人的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证件;还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打印出一式二份;3、还有,出具下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或者是租赁合同及其复印件,单位申请证明,或者企业授权办理人身份证明。二、分析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三、外经证工作标准有哪些1、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有关印章是否齐全;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核准,审核无误的,核准纳税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制作《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章后交付纳税人;3、资料归档。

外经证怎么开

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

法律分析:(1)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 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 办 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 (2) 跨区域经营 合同 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 理延期手续。 (3) 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 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开具外经证

4,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法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1)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 办 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2) 跨区域经营合同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理延期手续。(3) 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4)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5)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进行注销,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5,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请外经证

法律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规定:(1)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经证》,登陆注册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网上提交,系统自动完成审批手续。如果是首次在经营地 办 理涉税事宜时,应打印《外管证》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备案跨区域涉税事项。(2) 跨区域经营合同需要延期的,在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里办理延期手续。(3) 省内省外项目办理程序一样,全国已经联网,注册地网上办理的《外经证》,税务系统后台会推送到项目地税务机关,项目地税务系统可以看到。(4) 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5)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进行注销,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再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6,外经证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三、优化《外管证》办理程序(一)《外管证》的开具1.“一地一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到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2.简化资料报送。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外管证》时只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首页复印件(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不提供上述证件);从事建筑安装的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没有合同或合同内容不全的,提供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3.即时办理。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应即时开具《外管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二)《外管证》的报验登记1.纳税人应当自《外管证》签发之日起30日内,持《外管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纳税人以《外管证》上注明的纳税人识别号,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事项。2.报验登记时应提供《外管证》,建筑安装行业纳税人另需提供外出经营合同复印件或外出经营活动情况说明。3.营改增之前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国税机关应予以受理,进行报验登记。(三)《外管证》的核销1.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见附件2),并结清税款。2.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资料,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缴税款、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等未办结事项的,及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办理。纳税人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核销报验登记,在《外管证》上签署意见(可使用业务专用章)。【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7,外经证怎样办理

一、首先办理外经证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5、单位证明6、企业声明7、合同复印件(验原件)8、合同印花税复印件(验原件)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1、建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2 、上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13、上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4 、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 付款证明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 付款证明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提供给专管员的资料: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2)、付款证明3)、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4)、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5)、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备注:正常情况开了部分发票的外经证办理延期,一般情况外经证核销联回来必须有两联且加盖当地税局公章。(二)、第二种情况是外经证办出有效期起超过30天未在当地税局做项目报验登记的,或者已备案而未开票的,这种情况延期需提供的资料:1、向柜台提供的资料:1)、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贰联4)、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2、向专管员提供的资料: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一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备注:未报验的外经证一般必须三联都拿回来办理延期三、外经证核销需提供的资料(外经证核销只需到专管员办理就可以了):1、第一种情况(已经开完发票):1)、 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3)、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4)、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第二种情况(未开票):1)、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上需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和日期。另,1.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2.建安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骑马缝章;3.家装公司还须提供预算报价单;4.以此类推,深圳其他税局外经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是大同小异,只需提前咨询相关税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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