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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资料附送资料怎么填,贵州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7-17 09:59:1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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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4 贵州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进入路径】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功能界面】选择【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菜单。?填写《退(抵)税申请审批表》,点击【附送资料】,上传附件。?选择通过本地或手机上传资料,也可选择已上传至资料库的常用资料。?完成申请表填写和附件上传后,点击【保存】,暂存已填写内容;点击【下一步】则提交申请信息,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贵州电子税务局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2,年度汇算清缴要填C表填成B表要咋更正又要咋填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填错了怎么办?这情况是已经申报,还未扣款。那就到办税服务厅更正申报。企业所得税是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比对季度预缴的税额,多退少补。按季度预交税款,年底是算总的汇缴清算;申报若没有成功,未提交退出即可。企业所得税季报预缴纳税申报表填写错误的处理方法有:1.在申报期范围内报错的,且未清缴税款的。可以重新申报。2.过了申报期,发现有误,且清缴税款的,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明、盖有公章的正确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税局前台申请重报。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表填错了怎么办?一、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年度汇算清缴要填C表填成B表要咋更正又要咋填

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企业报表怎么填写

关联企业的本意是关联企业关系的申报,有投资和被投资的企业可以填写具体的单位信息,没有的,有些地方可以要求不必,有要求填报的,没得关联的,可以填报股东信息进去。如果是电子软件申报,没有关联企业就不必要填,只是在数据打包时,对话匡提示是否有关联企业你点击否就可以了。如果是纸质申报,就只填写申报日期、所属时期、企业负责人、填报人就可以了。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包括《关联关系表》、《关联交易汇总表》、《购销表》、《劳务表》、《无形资产表》、《固定资产表》、《融通资金表》、《对外投资情况表》和《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按规定期限报送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扩展资料期限要求企业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前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必须同时递交9 张关联交易披露表格。2008年12月16日颁布的国税发[2008]114号的附表中包含了上述披露表格。递交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注意事项1、认真审阅企业内部各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关联交易的类型和金额,并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填报。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企业应当向专业人员寻求帮助,以控制并降低转让定价风险;2、企业应提早进行准备。对于报告表中不明确的内容,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最好不要等到税务机关已经开始调查时才开始着手准备;3、根据规定,企业未能准备和按时提交报告表可成为税务机关启动转让定价调查的原因。因此,企业应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报告表》。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联企业报表怎么填写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资料呢

汇算清缴程序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A、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A、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B、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C、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1、纳税年度是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2、纳税申报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汇算清缴

5,纳税清算申报表的注销登记申请怎么写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  识别号  注销原因  附送资料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纳税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时间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清缴税款、  滞纳金、  罚款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缴销发票  情况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检查  意见  检查人员: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收缴税务  证件情况 种类 税务登记证  正本 税务登记证  副本 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 临时税务登记  证副本  收缴数量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批准  意见  部门负责人: 税务机关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或者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附送资料:填写附报的有关注销的文件和证明资料;  (2)清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情况:填写纳税人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情况;  (3)缴销发票情况:纳税人发票领购簿及发票缴销情况;  (4)税务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对需要清查的纳税人,在纳税人缴清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后签署意见;  (5)收缴税务证件情况:在相应的栏内填写收缴数量并签字确认,收缴的证件如果为 “临时税务登记证”,添加 “临时”字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6,关于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内资的问题

《内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内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对清算所得税的申报. 二,企业报送本表的同时,还应报送与清算资产有关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附表,附送详细的说明材料,包括与申报清算所得税有关的负债,损失,未分配利润,基金,清算费用等情况的说明材料. 三,企业进行清算,不论有无清算所得,都应当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并附送第二条所列的有关报表和说明材料.在填写此表时,如帐载金额与企业依法申报金额不符的,应同时报送调整项目的附表. 四,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清算所得税申报表,清算资产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报表和说明材料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清算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机关以清算申报当期上月未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并附送有关折算附表. 六,填写此表要用中文. 七,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1.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2.清算期间:填写企业终止生产经营之日至办理完清算事务之日止的期间. 3.填表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 4.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办理工商登记的名称. 5.银行帐号:填写在开户银行的名称和款项结算帐号,如系多家开户银行,应分别列明. 6.全部资产(或财产):填写企业根据生产规模需要实际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总和. 7.各项负债:填写企业借入或应付的各种债务的总和. 8.各项损失:填写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无法收回的资金及财产. 9.企业未分配利润:填写企业股东及投资者按其股份及投资协议应分配而尚未分配的利润额. 10.各项基金:填写企业依照规定提取的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等结余余额. 11.清算费用:填写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清算业务有关的各项费用支出. 12.实缴资本:填写企业股东及投资者实际缴入的资本额. 应注意:帐载金额 即按帐面填报 企业依法申报金额 即按下面调整后填报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4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查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二、汇算清缴是纳税调整,不需要作会计处理的,通过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只是减少了可供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 三、清缴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方向: 1、收入方面:主要是核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广告费项目); 4、缴税方面:除主税种要核查外,还有其他的小税种是否都已按规定缴纳,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等。

7,汇算清缴时应提供什么材料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程序 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1998-10-20国税函[1998]182号)等法律的规定,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汇算清缴期限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3)若纳税人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经查明事实后,予以核准。 (4)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破产或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自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依法计算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结清应缴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的,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合并、分立后其纳税人地位发生变化的,应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之前办理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时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税款;其纳税人的地位不变的,纳税年度可以连续计算。 2、汇算清缴程序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表、减免项目表、联营企业分利、股息收入纳税表等等),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纳税人除提供上述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A、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B、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C、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D、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A、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后,经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帐号等基本资料后,若发现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有变化的,将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如变更内容属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则将敦促纳税人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 B、主管税务机关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审核中如发现纳税人的申报有计算错误或有漏项,将及时通知纳税人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 C、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于年度终了后45日内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填报《企业所得税自查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4)结清税款 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5)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A、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B、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一般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均规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15日内提出,具体请参见各地税务局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将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 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 1、汇算清缴期限 外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 纳税人应当在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并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申报的,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或者纳税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准备齐全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先按规定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其它有关报表、资料可以适当延期报送。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2、纳税申报应当附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文件: (1)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存货表、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表、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表、外币资金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产品销售成本表、主要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表、制造费用明细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预提费用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财务资料。 纳税人所用会计决算报表格式与上述报表格式不同的,应报送本行业会计报表及附表。 (3)中国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包括: A、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B、企业发生下列成本费用项目的,需报送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环帐准备、坏帐损失、本期业有关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及其他项目。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在下列几个方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他内容可参照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规定予以适用。 1、汇算清缴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投资者应当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汇算清缴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3、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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