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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税务登记怎么交税,个体临商开票如何缴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5-29 03:51:08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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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临商开票如何缴税

当地都有委托代征点,商铺直接去点上开票,开票的同时会把税费全部交清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个体临商开票如何缴税

2,临时税务证过期还需要交税吗

税务登记如同纳税人户口,尽管叫做临时税务登记,也是没有时间界限的,只要发生了纳税义务,有无税务登记证都是要交税的。
如果你实际发生了纳税义务,那么不管临时税务登记证过不过期,都得交税。

临时税务证过期还需要交税吗

3,税务登记怎么交税

税务登记后,先由税务机关核定交什么税,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后,按通知要求,按税法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再向税局报税。
办完国地税的税务登记以后,税务机关还要进行税种核定、税管员的确定,就是确定你单位应交哪些税,有谁负责管理服务,你最好去问一下。

税务登记怎么交税

4,临时税务登记要不要零申报

需要进行纳税申报的。
临时税务登记证也要注销的,如果不去办理正常的注销手续,有一定的时间不申报,会被税务机关作为非正常户注销的,这样你就入了税务局的黑名单了,下次再做买卖就不行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满意请采纳。

5,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应该怎么缴税

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应该在次月申报纳税。1. 找专管员要签订三方协议的表格,办理网上申报代扣代缴手续,办完后,税务部门会给你,网上申报密码,国税、地税现在都是网上申报。2. 如果第一个月网上申报手续没有办完,先去窗口填写纸质报表,窗口申报。
1、按月缴纳的:营业税=收入*5%城建税=营业税*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还有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印花税等小税种。2、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净利润的25%预缴还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税务登记证一定是要办的,这是你作为纳税人的义务。但税收不一定要交。财政部最近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至5000---20000,如果你的月营业额达不到20000元,税务局一般不会向你征税的。

6,经营的纳税人到外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1、《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7号令《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5、从事生产、经营及事业单位、团体、学校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或本单位证明 6、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7、实际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登记的经营者不一致的,应再提供承包、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实际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应当申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 9、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1、办事人到地税窗口申请并领取《税务登记表》等相关文书,并提供有关材料 2、窗口人员对纳税人报送的有关材料及文书进行审核 3、分局管理人员到现场勘察4、窗口发放《税务登记证》并收取工本费 四、承诺时限5日
临时税务登记
临时税务登记
《实施细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这里所称的纳税人是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应税收入、发生应税行为或者拥有应税财产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如社团、协会的服务收入,不动产租赁收入等)。
临时税务登记证啊

7,临时税务登记怎么办

以下三类可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具体办理方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以下规定: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二)住所、经营地点;(三)登记类型;(四)核算方式;(五)生产经营方式;(六)生产经营范围;(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八)生产经营期限;(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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