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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折旧怎么样备案,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后还需进行备案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26 12:24:5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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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后还需进行备案吗

你说呢...
税局决算会已有说明不用备案了

2014年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后还需进行备案吗

2,5000以下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需要备案吗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需要的 稳妥起见 去问问专管员

5000以下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需要备案吗

3,固定资产的折旧如何去税务局备案

通常是不需要的,按会计准则正确计提就行,但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二)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固定资产的折旧如何去税务局备案

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如果加速折旧要求和批准程序是什么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这里应该注意的是,《通知》并没有对哪些企业可以适用加速折旧进行限制,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的所有企业都可以适用加速折旧的规定。其次,《通知》规定:“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才可以加速折旧。也就是说不是“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即使符合条件之一,也不能加速折旧,这点一定要特别注意。
可以

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吗

现公司又购进了同类设备,请问是否需要再次到税务机关申请备案? 答:根据《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三、企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对其购置的新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若为购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其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60%。最低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一般不得变更。 五、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二)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评估时,对企业采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环境及状况进行实地核查。对不符合加速折旧规定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停止该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所述的情况,企业购进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已到税务机关备案过了,又购进了同类设备,还是需要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上述资料。

6,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如何办理

(1)政策规定:①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②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③企业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2)政策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⑤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高技[2005]2136号)。 (3)主要报送资料: 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备案表》; ②企业申请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说明。内容包括:A:需要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功能、工艺流程图;B:实行加速折旧的原因及情况说明;对企业购置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还应提供该项固定资产已使用年限、新旧程度、技术部门出具理论上尚可使用年限说明等;C: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摊销额的说明; ③该项资产购置的发票复印件及相关的明细账复印件; ④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⑤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办理: 纳税人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享受税收优惠。
资产折旧摊销主要原因有2个1.在会计处理上,首先会计的折旧摊销方法与折旧摊销年限并不一定一致,例如税法已经对企业的资产折旧年限与折旧方法做了明确规定,如果不按照税法规定的进行折旧与摊销,那么就与税法产生了差异,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2.在会计上,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有资产减值损失这一项目,而在税法上,对没有发生的项目是不认可的,因此,这一项目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因此也产生了差异,因此,需要做纳税调整-调增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7,纳税人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政策需向主管税务机

不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含一次性扣除)政策,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 填报对象 填报纳税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2014年及以后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以及一次性税前扣除(统称加速折旧)方法的项目和金额。 其中,六大行业所属企业本期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加速折旧计算的折旧额归集至《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编号A105080)的相应固定资产类别“新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额”一栏。 收入占比 企业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的,在年度中间预缴申报时,由于无法取得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重数据,可以由企业合理预估先行享受,须同时报送《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预缴情况统计表》,该统计表将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与机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两类,且无需填写会计计提折旧的情况。纳税人应当注意《预缴情况统计表》与年度申报的本表之间的相关数据的衔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入占比可能发生变化,为简便可行,应以固定资产开始用于生产经营当年的数据为准。主管税务机关将对享受了本项优惠政策的企业加强后续管理,在固定资产开始用于生产经营并采用加速折旧的当年,对预缴申报时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必须对企业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重点审核。作为纳税人,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应认真自查,如发现从事六大行业的业务收入没有大于收入总额50%的,应停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一并进行纳税调整。需要注意的是,从次年开始,即使收入比例发生变化低于50%,也不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单位价值 纳税人要正确理解“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的条件,指该项固定资产原值而不是已计提了部分折旧后的余值。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前已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迄今尚未足额提取折旧的余额;此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有关该项已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金额,填入本表第13行对应的固定资产种类那一列。 优惠数据 为统计加速折旧、扣除政策的优惠数据,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填报: 会计处理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规定采取缩短年限方法的,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后;税法规定采取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从按税法规定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处理折旧金额的年度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 会计处理、税法规定均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合计栏项下“正常折旧额”,按该类固定资产税法最低折旧年限和直线法估算“正常折旧额”,与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额”的差额,填报加速折旧的优惠金额。 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的目的,是正确反映纳税人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该项税会差异调整的情况,该表也是税务机关审核该项优惠政策运用准确性的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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