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管理 > 问答 > 管理经验 > 两处发放工资 怎么报个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两处发放工资 怎么报个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13 06:12:13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应将两处工资合并申报应交个人所得税,其中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作为已交税金从中扣除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纳税

2,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怎么纳税

由一处扣减生计费用后计算个人所得税,另一处不扣生计费用计算个人所得税.然后由纳税人持两处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将所得合并计算纳税。如上述企业在支付工资收入时已代扣了税款,纳税人在合并所得申报时,可将已扣缴税款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怎么纳税

3,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规定,“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问: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如a员工在总公司任职,总公司发工资,后总公司派a员工到分公司工作,跟分公司不再签订合同,此时,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各自发工资给a员工,那么a员工是否属于两处取得工资、薪金?如果总公司派a员工到不相关的b公司工作,a员工从b公司取得的所得,是否可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劳务报酬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一种情况属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第二种情况要区别情况处理,如果该员工以个人名义到b公司工作,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两处以上取得工资如何缴纳个税

4,两处以上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算及缴纳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我在工作单位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现在有一份兼职,工资额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要缴纳,扣除额为多少?专业解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义务人兼有税法第二条所列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所得的,按项分别计算纳税。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因此,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需合并到一处计算纳税且只能扣除一次标准费用。如两处取得的收入均为工资所得,则应由雇用单位在支付个人工资时,按照规定扣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的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取得的两份收入,一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另一份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则应分别按两个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一条规定: (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区分不同情形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1.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个人投资者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五)除以上情形外,纳税人应当向取得所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文章TAG:两处发放工资发放工资怎么

最近更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