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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分配表怎么填,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上怎么填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4-13 04:11:28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上怎么填

如果是贷方余额,就填正数,反之借方有余额就填负数。没有余额就填零。

应付职工薪酬在资产负债表上怎么填

2,我第一次申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要该怎么填举例说明一下白话

帐载,税收金额均填354314。
搜一下:我第一次申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要该怎么填?举例说明一下白话文最好这样比较好理解,有点急哟!

我第一次申报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要该怎么填举例说明一下白话

3,职工薪酬核算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怎么填制转账凭证

借:生产成本——工资 制造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因为你是支付管理人员的工资啊

职工薪酬核算根据工资费用分配表怎么填制转账凭证

4,直接工资费用分配表如何填写

按照职工的岗位分配,分别是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生产成本可以按工时比例分,也可以按投入原材料的比例分
借:生产成本(生产工人的工资)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厂部管理人员)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这个应付职工薪酬分配表怎么填啊

都没有工资分配表怎么填?这个表是按照各个部门的工资情况确认费用的,首先要知道工资分配和五险一金情况
工资和社保完整的做法如下:先计提工资工资(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和公积金)先计提,计入相关费用借:管理费用等——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然后发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的工资)其他应付款——社保 (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扣除个税部分)然后还有计提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借:管理费用——社保 (社保和公积金)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含公积金)然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其他应付款——社保贷:银行存款等社保和公积金分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是直接从个人的工资里面扣的,你的第一个分录,其实是计提单位缴纳部分的公积金,而不是全部的,还有一半是从工资里扣的所以第二个分录才会那么做,其他应付款就是从个人工资里扣除的个人缴纳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是第一个分录计提的单位缴纳部分第三个其意思是员工家属生病了,单位先帮垫了医药费,做账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现在发工资的时候,把这部分钱从员工的工资里面扣出来,同时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这么做分录
我对你提的问题回答如下:1、企业零申报与填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无关;2、资产负债表上无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3、附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中一列是期末数,一列是年初数。如上年有如额就填入相对应项目的年初数栏中,本期期末有余额就填入相对应项目的期末数栏中。

6,报表附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如何填写

报表附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填写方法有两种: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未按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中该科目下的所有内容,如未含职工福利费、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等,则填报“应付职工薪酬”指标时,应按照统计报表制度中指标解释包括的内容,从成本、费用中摘取相关项目计入该指标。2、如果“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按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中该科目下的所有内容,则直接按其发生额填写。扩展资料:一、附注编制(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三)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四)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六)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七)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二、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本项目应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分析填列
报表附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填写方法有两种: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果“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未按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中该科目下的所有内容,如未含职工福利费、社会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等,则填报“应付职工薪酬”指标时,应按照统计报表制度中指标解释包括的内容,从成本、费用中摘取相关项目计入该指标;2、如果“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按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中该科目下的所有内容,则直接按其发生额填写。
通常上市公司年报的财务报表附注中一般披露职工薪酬中的如下内容:1下列项目的当期变化情况: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明细,住房公积金,其他等。2当年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3其他事项等。你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和《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的相关内容。
发放工资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结转工资借:管理费用(按部门) 贷:应付工资

7,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地所得税汇总分支机构分配表怎么填写

1.总分机构分摊税款的计算(1)应补缴税款。应补缴(或应退)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所得税额-已预缴税款(2)总机构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应补缴税款×50%(3)分支机构分摊税款。a.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应补缴税款×50%b.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c.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营业收入(权重为0.35)、职工薪酬(权重为0.35)、资产总额(权重为0.3)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当年不作调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d.总机构设立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能够独立核算,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所得税的分摊。2.税款的申报及缴纳实务中,总机构在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中完成所有表格的填写,待税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再进行系统上报和总机构的税款缴纳。与此同时,总机构将分摊表下发各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按照分摊的金额在当地完成税款缴纳。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分支机构经营收入,是指分支机构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全部营业收入。其中,生产经营企业的经营收入是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全部收入;金融企业的经营收入是指利息和手续费等全部收入;保险企业的经营收入是指保费等全部收入。 支机构职工工资,是指分支机构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分支机构资产总额,是指分支机构拥有或者控制的除无形资产外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总额。 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的数据均以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数据为准。 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规定方法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 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总机构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后10日内,应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信息交换平台或邮寄等方式,及时传送给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具体的规定和算法看:国税发[2008]28号文。 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工资总额/各分支机构工资总额之和)+0.30×(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  以上公式中分支机构仅指需要就地预缴的分支机构,该税款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不作调整。
分公司向总公司汇总申报所得税:如果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在分公司成立之初,就可以凭借当即工商部门审批下来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到当地银行办理分公司基本行开户。分公司申报所得税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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