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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抵偿债务怎么缴税,用于抵偿债务的商品的消费税应税价格是账面成本还是零售价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7-12 09:00:1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用于抵偿债务的商品的消费税应税价格是账面成本还是零售价

消费税是视同销售,按照规定应该按照该种产品的最高售价计算应纳税额,所以肯定不是账面成本

用于抵偿债务的商品的消费税应税价格是账面成本还是零售价

2,个人以房屋抵偿债务如何缴纳契税

以个人房屋的形式来抵押债务等同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税收的缴纳往往需要按照双方交换价值的不同而决定,一般情况下所获价值较多的一方来缴纳税收,按照契税税率3—5%征税。

个人以房屋抵偿债务如何缴纳契税

3,抵偿债务的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用自有存货低偿债务的,按偿债金额为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增值税销项=债务/1.17*17%
以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抵偿债务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抵偿债务的增值税该如何计算

4,企业之间债务抵销还用交税吗

从商业意义来讲这是可行的,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合作方式。税是交给政府的,没有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不交,自身难保了,还交税。法律规定了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进行,制定个分期交税也是一种可选的方案,分期的附加费用(像银行利息一样)这有待制定计算公式。

5,用不动产抵债的需要交纳什么税吗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拍卖、变卖财产的行为是纳税人的自主行为,还是人民法院实施的强制执行活动,对拍卖、变卖财产的全部收入,纳税人均应依法申报缴纳税款。”因此,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因抵债发生权属变更,发生了营业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其中的纳税义务人应该缴纳相应税费。实务中买卖双方就涉及的税费由谁承担可以协议处理。

6,用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不用交增值税吧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抵偿债务,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列举的视同销售货物范围。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则进一步明确: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用购买的货物抵偿债务,虽然没有收取货款,但减少了企业的负债,实际上是有偿转让货物。因此,该行为应归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销售货物范围,应作销售货物处理,按规定缴交增值税。

7,抵偿债务的房产买卖应缴什么税

  我司欠甲公司帐款,甲公司通过法院向我司起诉,法院判决我司以我司持有的一房产作为抵此债务。请问我司需缴纳哪些税?以及计缴税款应以哪个金额作为依据?   回复:债务人将不动产抵债过户给债权人或经法院判决为债权人所拥有,依据《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339号)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抵债时的作价,原则上依据下列顺序确定:(一)实际抵偿债务的金额;(二)法院判决书上确定的金额;(三)国土部门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四)其他具体专业资格的合法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   如果债务人转让购置的房产,依据财税[2003]16号文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另根据穗地税发[2003]141文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或转让其受让的土地使用权的原价是指购置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不包括购进不动产、受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如果未能提供购置房产时的发票,则房产的购置原价不能在计税营业额中扣除。   债务人除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外,应以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缴纳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则不涉及);应以计税营业额的1.3‰缴纳堤围防护费(2010年7月1日后,费率为0.1%;如为外资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企业适用费率为0.9‰)。债务人转让房产应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所得税方面的处理;并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买卖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合同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0.5‰,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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