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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税票抵扣超期怎么解决,进项发票认证期限超过了有什么办法补救急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5-21 17:05:10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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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项发票认证期限超过了有什么办法补救急

没有什么办法补救,只能这个月多交一点,下个月多认证少交一点。
从2010年元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证的认证期为180天,你的发票还没有超期,可以去认证。
取得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为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认证期限为180天。

进项发票认证期限超过了有什么办法补救急

2,已入账的进项发票因超时不能抵扣怎么办

超过认证期的进项发票不能退回作废也不能开红字发票更不能抵扣,只能用于记帐,进项税全部计入成本
进项不能抵扣的,计入成本。
如果购买材料的发票进项税不能抵扣,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转入存货成本中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和开票方商量能否把发票退回对方,请对方重新开一张
与销方商量看否可以再重开不行的话,得转出进项税额.

已入账的进项发票因超时不能抵扣怎么办

3,进口增值税抵扣超期了怎么办

海关增值税缴款书不是90天而是90天后的第一个征期前哈。比如1月1日的票,到3月31日为90天,那么应在4月申报征收期结束前抵扣,4月的征期是4月20日前。估计你的票还可以抵吧。有问题可通过百度HI给我留言。另外需注意,根据总局最新规定:河北、河南、广东、深圳四地开始试点,自4月1日起需在开票日起90天内报送资料申请稽核比对,比对通过后才能抵扣。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制规定进口货物要缴纳增值税,所以外贸公司进口货物要缴增值税,但这批货出售时,还要交增值税(这个是你付的),就可以将进口时已缴的增值税抵扣,再交增值税。没有收益,你不能分,如果分就是分国家的钱。
没有办法了,如果你们在90天到期前没有向国税申请过延期申报的话。

进口增值税抵扣超期了怎么办

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到期 如何处理

不用去税务局办理手续,只是这张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直接按总金额入账就可以了,也不用认证了,跟申报表也没关系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这样就可以了
不用去税务局办理手续,只是这张发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直接按总金额入账(就当是收到普通发票处理)就可以了,也不用认证了(也认证不了),跟申报表也没关系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这样就可以了 (补充nbchenxu的答复)
就不用去抵扣了,不做进项抵扣就是啦 相当于你要多交相应的税费给税局。不需要什么手续。账务上处理下 如果你之前做的进项税额的话 现在把他转出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为180天,即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后180内必须认证。没有抵扣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在认证期限内按时认证以后,进项税额可以无限期留抵。
你开的是什么项目?若我司有那销项可以帮你申报,申报后就可以再度抵扣
过期了就不能抵扣了

5,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未拿给购货方已超过抵扣期怎么办

没办法,只能让购货方作为普通发票用了,看来你们只能向购货方补偿这部分税款了。07年以前对于超过认证期的发票普遍的做法是,销货方收回所有联次的过期蓝字发票,然后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向购货方重新开具一张新的蓝字发票。但是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出来之后,要想开具红字发票,销货方必须取得购货方或销货方自己主管税务局开出的“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由于新规定中再次明确超过90天未认证的发票不予抵扣,并指出此种情况不予出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有些税务局甚至要求企业将税控机搬到税务局,并在税务局的监督下开红字发票,所以,对于这种明显的过期发票,税务局是不允许开红字的,即使你在不告知税务局自行开具了,也会在税务稽查中被查处出来,到时的负面影响是远比你们直接向购货方赔偿税款要来得多得多。所以,以后在将发票交给业务员之前必须要求他们在期限内将发票交到客户手中,即使客户拒收,也应在期限内即使退还到财务部门,不然等过期之后再发现问题就后悔莫及了。另外,对于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到国税去注销!
先申请开红字冲销其发票,再另开蓝字给对方

6,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期限过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了自开票日期180天的,就不能再抵扣进项税款了,属于滞留票,滞留票要写出详细的滞留原因,无正当理由不抵扣进项税的要补交滞留票中所含的税金及滞纳金,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还要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回金税盘。
期限过了称为愈期抵扣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客观原因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的,仍按照现行增值税扣税凭证申报抵扣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规定,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符合本公告规定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按照本公告附件《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通过认证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抵扣,可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7,发票认证超期怎么办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相应的进项税不得抵扣。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认证抵扣。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了专票,可以按照价税合计金额计入成本中。2、发票跨年了还还可以认证,只要是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均可以认证。3、取得一份公司变更名称前的专票,纳税人识别号没变,发票正常没过认证期,可以认证。4、当月认证抵扣后开票方误操作将该发票作废,销售方未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的作废条件作废发票,销售方税务机关应对其进行未按规定作废发票处理,不应要求购买方退回已作废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认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过期发票
没有任何补救办法,按规定专用发票必须在90天内认证抵扣,过期无法再认证,并且过期后未认证的票也无法取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所以不能开红票冲,只能将票做帐用,进项税全部进入成本。
有特殊理由符合延期抵扣的,向税局申请抵扣。符合退货处理的,由税局申请开具红票,税局批准后你方根据开具红票申请表要求发票开具方开具红票冲抵。  向税局申请超期认证抵扣。发票认证超期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期限,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抵扣。对于超过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方式,可以用两种方式处理以挽回损失: 第一种方式,以客观原因为由向税局申请认证抵扣。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以下简称逾期)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2、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3、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4、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5、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种方式,按退货处理开具冲红再重新按购货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156号)规定,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4、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除这两种方式外,只能承担损失,将进项税额转出计入采购货物(或劳务费用)成本。
要的.现在唯一的解决办法找给你们开发票的单位,和他们一起去他们那里的税务主管部门,说明情况。看看能不能办理退票,重新开一张了。要抓紧时间办的,要是税务系统里比对数据出来那谁也帮不了你了。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
那就不能抵扣了 只能按价税合计 进相应的成本费用了或者和对方商量 看是否可以按有误重开 如果两张票 一红一蓝 一模一样 税务局可能不认可
找个能说会道的去找税管员,跟他说这个货物已经退货了,让他给你按退货处理,开出红冲申请,然后重新开票认证。可以试一下,具体结果看人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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