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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成为税务律师,如何做财税律师前景怎样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5-29 03:25:26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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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做财税律师前景怎样

又是律师又是注册会计师,那前景当然是好的啦。细分市场嘛。好好努力吧。
普通财税通服务费会计分录,能全额抵减吗?

如何做财税律师前景怎样

2,如何成长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啊

良好的公关能力+专业的法律知识=优秀律师良好的公关能力+专业的法律知识+流利的外语=出色律师良好的公关能力+专业的法律知识+流利的外语+会计税务知识=精英律师良好的公关能力+专业的法律知识+流利的外语+会计税务知识+机遇=大律师
好的品格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成为一名律师应当具体的.
天津那个太强了。

如何成长成为一名出色的律师啊

3,税务律师的行业发展

企业离不开税务律师的涉税服务,在国内律师业的精细化分工中,税务律师已初显端倪。虽然税务律师在中国仍属于刚刚起步的职业,但是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随着税法在现代化建设和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税务律师行业一定会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我国的朝阳产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税务问题在企业风险管理和成本优化决策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税务律师利用掌握各项税收法规、会计和财务等知识的优势,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可以为企业开源节流、提高效益作出重要的贡献。 国内从事税务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主要有金杜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华税律师事务所、明税律师事务所等。外资律师事务所主要以贝克麦肯思、众达律师事务所等少数外资律师事务所从事该项业务。

税务律师的行业发展

4,税务律师的工作前景如何

前景非常好,要知道美国律师中税务律师占的比例相当惊人,具体数字忘了,印象中是60%以上。但是目前在国内,要作好寂寞很长一段时间的准备,原因:1、市场未形成,并未有庞大的需求,而需求未形成规模的原因又有:A、税制尚未完善;专业效用无法突显。B、税制不够复杂;专业作用无法突显。C、税制不够健全;税务问题解决的技术含量不高。总之一句话,客户没有感受到需要专业税务律师处理税务问题的迫切需要。2、不同学科专业人士对市场的蚕食瓜分,税务师、会计师、律师均在争夺这个市场,而律师并无优势。如果有意从事非诉讼业务,最关键的是找到合适的平台,因为非诉讼业务最大的特点就是需要团体分工协作,单靠个体是难以作好也难以拿到业务的。目前在国内非诉讼法律业务主要被几个著名律所瓜分,包括金杜、君合、海问、国浩以及上海几家大所,其他律所很难拿到业务。所以,要从事非诉讼业务关键在于进入这几家律所。
在讨论非讼业务的风险之前,我们首先先简要地介绍以下非讼业务的概念、特点及其分类。 (一)非讼业务的概念 非讼业务是指律师通过运用法律及相关专业知识,用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完成客户委托的法律事项。简单地说,除了诉讼和仲裁以外的任何法律服务项目都可以划入非讼业务的范畴。 (二)非讼业务的特点 (1)覆盖面极其广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专业化分工程度的提高以及政府部门职能的弱化,律师的非讼业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小到买房购物法律咨询、合同审核,大到为国家大型...
你好!如你所讲,就我国现实情况你可以高就于一律所而从事与税务相关方面的工作,如做为一些税务事务所的法律顾问之类的。单纯的做税务律师,现在还为时尚早。可以更多的关注公司方面的业务
首先,中国律师会逐渐专业细分,按行业、按专业都会分工。比如,金融业、证券业;税务、知识产权专业。其次,中国的税制会越加完善,越完善越需要税务师、税务律师。税务律师的市场会越来越大,每个企业理论上都需要税务规划。

5,税务律师应该参与企业的哪些活动

一、知识结构不同 无论是注册税务师、还是注册会计师,大都是财会专业人员,职业经历一般也与财会相关;财税律师人员的专业组成较为复杂,既有先学财会专业后进修法律人员、也有法律专业人员又同时考取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但从其职业取向而言,一般法律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而在财会领域的实践经验则稍逊。 二、业务重点不同 财税律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对外经济活动领域,如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而经济法律关系实质就是经济活动集中的表现,在不同经济法律关系中进行权衡、比较,变通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或稍稍调整某些经济活动,以改变其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得以寻求税赋最优,则为财税律师所长;税务师、会计师的业务领域一般集中于企业内部管理领域,如帐务分析、帐务处理、帐务调整等。 三、作业方式的不同 财税律师偏重方案合法性的考量,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为财税律师的首要任务,财税律师重在度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调查取证、寻求低税赋法律依据;会计师、税务师偏重于研究不同方案的帐务处理效果,仔细甄别不同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的高低,为其所长,税务师、会计师重在量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直接表现为计算、分析、比较。 四、职业优势不同 财税律师较会计师、税务师作业跨度更长、更全面一些,因为财税律师从方案形成、实施,甚至进入争议阶段,包括复议、诉讼、执行阶段,具有全程参与的职业优势,亲身经历司法实践的洗礼,使财税律师对一项方案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其判断在司法实践中更具有准确性和预见性,由于律师职业天然具有的垄断特点,一般税务师、会计师没有可能参与庭审过程,造成税务师、会计师无法切身体会税务官员、审判人员的判案思路,这使得税务师、会计师对其方案的最终结果难以作出更符合司法实践的判断。另一方面而言,税收筹划需要严谨的会计处理支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和高质量的涉税会计信息对税收筹划非常关键,只有会计核算准确,税收筹划才能进行。而会计师、税务师对经济活动具有天然的帐务处理能力,往往不同的帐务处理会产生很大的税赋差别,在帐务处理技巧上,非财税律师所及。 五、合作与竞争并存 比较而言,财税律师的优势在于合法性的把握,会计师、税务师的优势在于经济性的把握,而成功的税收筹划,则是两者须臾不可缺,因此,财税律师与会计师、税务师的合作成为必然。在合作中,财税律师偏重于方案的形成论证,税务师、会计师偏重于方案的效果分析,一般而言,对于方案的形成,律师的压力更重些,而方案的落实,特别是帐务处理,会计师、税务师的任务更重些。近年来,随着企业对一门式服务需求的增强,跨业经营趋势日趋明显,如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雇佣大量律师作为其雇员,以弥补其法律方面的不足;而律师行亦在吸纳大量具有财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以弥补其帐务处理能力。这一趋势显示,无论是财税律师还是会计师,独立处理税收筹划的能力越来越强,两大行业的竞争日益显现。但这些竞争,目前仍然停留在一些较为单纯的项目中,而在一些大型复杂项目中,仍需要两者的密切合作。因此,总的格局而言,两大行业合作与竞争并存。

6,税务律师和税务会计师的区别

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在考试性质,就业方向,执业范围,执业风险,后续教育这五点上面有不同,下面进行说明: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国家,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国际会计师简称AIA。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性质注册会计师考试和注册税务师考试都是非常热门的考试。那么这两大考试都有哪些区别呢?注册会计师考试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的注会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注册税务师考试是人事部组织的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兼职称性质的考试,注册税务师带有中级职称性质,尽管现在很多单位在职称问题上考评分离,通过考试取得其资格也不一定能得到中级职称岗位的聘任。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就业方向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分为执业的和非执业的两类,所谓执业的,就是真正从事注册会计师本行工作的,一般都在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公司工作,负责审计和资产评估、会计资询等业务。积累几年工作经验后,大部分执业会员跃升为税务、审计、财管方面高手,其中一部分能晋升为审计经理或合伙人,另一部分,到企业做内部审计、财务、税务或财务总监。没有从事注册会计师本行的人加入中注协的非执业会员行列,成为财税及经管、教育、司法等各行各业的业务骨干,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税务局业务骨干、律师和高校财税领域的优秀教师通过考试加入注协成为了非执业会员。注册税务师:主要职业方向为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纳税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务顾问以及其他涉税事务的办理等。其他职业方向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业务的处理与审计,财务活动的预测、税收实务、分析与决策等。如能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以在政府税务部门从事纳税征管和稽查等工作。执业范围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人数、业务规模是最大,注税次之。注册会计师主要承办下列审计业务: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注册会计师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注册税务师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暂行办法》明确了注册税务师的业务范围。今后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以下涉税鉴证业务: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执业风险注册会计师面对会计市场形形色色的造假,注册会计师吃的是风险饭,注册会计师能否抵挡来自环境与生存本能要求的夹击,做到清者自清,对每位注册会计师来说都是一个挑战。有人说,每一家上市公司后面都有一本故事,是真是假无从考证,但这也印证了注册会计师执业大环境的恶劣。注册会计师面对大环境。就像渔民面对大海一样,要生存,大风大浪是逃避不了的。注册税务师所谓税务代理执业风险是指注册税务师因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成代理事项或未能履行代理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表现为:其一、因注册税务师未能完成代理事项,即因代理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风险;其二、因代理失败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违法成本,从而引起委托人为转移违法损失,向代理人追诉而产生的代理失败风险。虽然典型的税务代理纠纷案例尚未出现,但其潜在的执业风险也将越来越受到业内人士的重视。后续教育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每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即从起始年度的1月1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止。在每个考核周期内接受的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80个学时,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个学时。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方式分为脱产和非脱产两类。执业人员每年接受后续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非脱产后续教育培训不得少于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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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怎么注册税务师事务所

拿到证书后去当地的注税管理机构注册就可以了!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发起人出资发起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负有限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事务所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  (二)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注册资本30万以上;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三)为事务所的出资人;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二)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推选程序和具体条件,由事务所章程规定。  第八条 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或地名。  第九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设立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事务所章程(草案);  (二)发起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出资人简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出资人协议书;  (五)出资证明;  (六)拟任所长人选的有关材料;  (七)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九)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十)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第十条 事务所章程(草案)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事务所名称和地址;  (二)经营业务范围;  (三)注册资本;  (四)发起人、出资人的姓名;  (五)出资人的权力和义务;  (六)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出资人变动出资的条件及方式;  (八)法定代表人;  (九)内部机构的设置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十)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十一)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出资人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出资人的权力;  (二)出资人应承担的责任;  (三)出资方式、时间及金额;  (四)变动出资的条件及方式;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及出资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  (三)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五)审批机关要求的及事务所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发起人向省级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同意的材料(《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内通知发起人。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的规范管理,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由2名以上符合规定条件的合伙人以书面协议形式设立,承办税务代理业务,并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中介机构。  事务所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事务所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设立事务所,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第四条 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两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  (二)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四)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五)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三)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四)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事务所可以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若干主要合伙人组成。管理委员会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负责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即为事务所负责人。不设立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可由全体合伙人对事务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推举一名合伙人担任事务所负责人。  第七条 事务所不得冠以行业、部门等容易引起误解的名称字样,也不得直接冠以行政区域或地名。  第八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递交《设立合伙税务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材料:  (一)合伙协议书;  (二)各合伙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伙事务所章程(草案);  (四)合伙人出资和个人财产的有效证明;  (五)其他注册税务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合伙人协议书应当经过公证。  第九条 合伙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事务所名称、地址;  (二)合伙人姓名及其住址;  (三)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四)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五)事务所事务的执行;  (六)合伙人的加入、退出的规定及程序;  (七)事务所的解散与清算办法;  (八)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申请设立事务所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合伙人向省级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后,应自收到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同意的材料(《申请报告》)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三)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根据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下发批复文件;  (四)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自接到批复文件之日起10内通知合伙人。  第十一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自接到通知起20日内,到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领取事务所批复文件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事务所的合伙人变动,必须经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批准;合伙协议书的修改,必须经公证部门重新公证,并报省级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纳税,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并接受注册税务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均包括本数。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严格评审,立信税务师事务所获得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最高等级aaaaa资质认定,成为全国顶尖税务师事务所之一。 2010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涉税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在上海地区事务所业务收入、人均业务收入、业务增幅三项指标上位列第一。在全国也名列前茅。 2014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数据来源:中国注册师协会),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的2014年度业务收入排行榜上位列第四名,在以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为主体的全国税务师事务所排行榜上位列第一名。 另外,立信税务师事务所也是中国排名第一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世界排名第五的“bdo国际咨询联盟”两大国内外旗舰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唯一的税务服务合作伙伴。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发展。我们将借助bdo国际联盟在全球的网络,积极为中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提供海外并购、资产收购、特别纳税调整、同期资料报告、转让定价等方面的专业税务服务。 目前公司已分别在北京、天津、广东、山东、贵州、大连、厦门、重庆、湖南、深圳、云南、江苏、四川、河南、湘西、西藏、浙江、珠海、辽宁、东莞和渤海等地设立了21余家分所,也是bdo国际咨询联盟中国区成员所。2015年服务网络将不断发展延伸,其业务执行能力已达“全覆盖,精专细”的行业高端服务标准,提供全方位的国内及国际涉税服务。
1. 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  (1)发起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3名以上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起人;有10名以上专职从业人员,其中有5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者;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为事务所的出资人;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事务所的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在事务所执业,并且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工作;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事务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所长为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  2.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1)设立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3名以上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师证书》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经营资金为10万元以上;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具有3年以上在事务所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不在其他单位从事获取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验资就是你把资金注入公司后,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证明你确实出资。  业务就是找大公司拉客户,让他们通过你们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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