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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怎么填,跨区域涉税事项事项报告表怎么填写

来源:整理 时间:2025-07-10 11:50:55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跨区域涉税事项事项报告表怎么填写

跨区域事项涉税事项报告表是是纳税人跨省临时生产经营活动开具的,一个项目两个合同最好按两个合同申请两份报告表,一个合同如果是另一份合同的补充追加,也可以填写一份报告表。报告表日期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已经取消了180天限制),如果工期超出申报的日期,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

跨区域涉税事项事项报告表怎么填写

2,怎么下载单位涉税反馈表

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栏录入“单位涉税反馈表”。百度文库了有模板,可以查到单位涉税反馈表,单位涉税反馈表多是建筑行业异地预缴税款后核销时的反馈表,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时填写,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根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写报告管理编号,填写实际的经营期间,填写货物存放地点,填写合同名称,对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合同名称,填写预缴税率,预缴金额,合同金额等即可。

怎么下载单位涉税反馈表

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可以更改联系人电话吗

可以更改。第一步:选择“报告延期”。第二步:填写表单。基本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填写“最新有效期止”,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第三步:预览提交。检查填写的数据项是否正确,若是无误,点击“提交”;提交后需验证图形验证码以及手机验证码 。第四步: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为免审核事项;事项办结,下载表单。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业务纳税人 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跨区域经营涉税事项反馈 纳税人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 结清经营地的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并填报 《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可以更改联系人电话吗

4,麻烦问一下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怎么填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实际经营期间(这个按实际填就行) 填写货物存放地点(按项目地址填写) 填写合同名称(对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合同名称) 填写预缴税率、预缴金额、合同金额等即可 可以手填的 这些都是可以手填的 更多7条 

5,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

法律分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为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第三款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将相关信息推送经营地的地税机关核对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回复,实行联合办税的即时回复),地税机关同意办结的,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6,跨区域涉税怎样缴税

一、计算: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预缴税款规定如下:(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二、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网上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之后,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上述已预缴税款体现在第28行“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7,营改增后在异地预缴税款如何填写申报表我公司有一个跨区域的建筑

摘要 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7-13 营改增后:在异地预缴税款如何填写申报表我公司有一个跨区域的建筑服务工程,已在网厅预缴增值税和附加费,我公司期初有留抵税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应该怎样正确填报? 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后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这是营改增后的注意事项,你看一下是不是你所对应的。如果无法确定填写就去税务局,直接问工作人员,他们会指导填写的。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中跨区域预缴增值税怎样填报? 附表建筑的那一行,还有主表里面。 选择本期分次预缴税金~ 跨区域事项涉税事项报告表是是纳税人跨省临时生产经营活动开具的,一个项目两个合同最好按两个合同申请两份报告表,一个合同如果是另一份合同的补充追加,也可以填写一份报告表。报告表日期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已经取消了180天限制),如果工期超出申报的日期,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文件规定: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二、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三、跨区域报验管理事项的报告、报验、延期、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的税务机关之间传递,实时共享四、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五、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附件2)。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六、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要设置专岗,负责接收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及时以适当方式告知纳税人,并适时对纳税人已抵减税款、在经营地已预缴税款和应预缴税款进行分析、比对,发现疑点的,及时推送至风险管理部门或者稽查部门组织应对。
文章TAG: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怎么填区域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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