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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废票怎么处理,增值税发票作废的过程怎么处理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4-06 22:43:31 编辑:税务知识 手机版

1,增值税发票作废的过程怎么处理

发票管理-发票作废管理-已开发票作废,选择发票类型、日期点击查询,双击打开,点击作废即可。另外也可以从发票管理-发票查询,同上,找到需作废的发票点击打开,上方作废按钮即可。
如果是当月的发票要作废,在开票系统作废即可如果是跨月的发票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而应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这个手续麻烦点。

增值税发票作废的过程怎么处理

2,机打发票废票怎么处理呢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废票的处理,按照以下的操作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个人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机打发票废票怎么处理呢

3,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金税系统里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 普通发票跨月红冲步骤: 带上要作废的纸质普通发票,到所属税局填写普通发票红字报备单,然后回去防伪开票软件中直接开具负数的普通发票即可!"
上述是如何操作 但要注意作为废是在当月的事,超当月最后一天,90天内,新的政策是180天必须申请红冲,超180天就不行了 且如是开列错误,发票还未给购方,直接作废,但已寄给购方发现错误,必须收到退票才可作废

作废发票如何处理

4,如何报废发票

报废发票做法: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作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就行了。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  3、发票电脑系统里作废了,盖不盖章都是废票了,如果电脑系统里不作废,就是盖满了作废章,一样的要求上税视同正常发票的,而跨了月的发票是根本不可能作废的,更谈不上盖作废章了。  作废凭证的步骤:  (1)先查询到要作废的凭证。  (2)在“填制凭证”窗口中,执行“制单”|“作废/恢复”命令。  (3)凭证的左上角显示“作废”字样,表示该凭证己作废。

5,废票怎么处理

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废票的处理,按照以下的操作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机票废票处理是指一般情况下当天出的票可以在当天工作人员下班前提交废票(除春运等特殊期间或航空公司特殊规定外),但要是那些可以全退的舱位可以申请办理退票,如头等舱,那是不收退票费的,要是按废票的话有废票费。废票的具体意思:即旅客订下的当天航班不走了,需在订票当天和航班起飞之前向代售点或航空公司申请作废 具体费用是根据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收取。
你肯定是在开票系统里忘记作废了,所以才会出现了这样的金额,税务局是不会知道的,他们也不管这么多,他们只知道按税控系统了数据来的,你看一下是不是这样,如果是,上个月的就要开具负数发票的,如果是在这个月开具的,直接作废重开。相信我的, 我可是会计。

6,怎么恢复作废的发票

系统已经作废的发票只可以修复,不可以恢复的,日期也不可以改动,如果强行改动日期,会造成系统备份各日期发生紊乱,建议不要尝试,反正都是要作废的发票,3月和4月也没有什么差别呀。
作废的发票不能恢复了,只能是重新再开一张。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意义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作废的发票不能恢复了,只能是重新再开一张。
只有在4月份作废了。也只有这样了
1,不可以恢复.2,将需要作废的发票再作废.3,重新开具应该开具的发票.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7,发票作废怎么处理

没你想的那么复杂,在发票上加盖“作废”的印章,一般都有卖的或者刻一个,如果实在没有的话就手写啦。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把发票的所有联放在一起,写上误填作废。

8,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作废处理

我来说详细地说一说吧.首先你描述的在8月份的时候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现在对方公司需要你们重新开具,这样你们之前的发票肯定就只能作废,重新开具一份.因为你们用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在开具月份跨月之后无法直接点击操作作废的,需要在系统里面开负数发票做废,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负数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然后关于你说的抵扣这块,你担心的是开了2次票要交2次税,但只有一张进项的专票来能抵一次.但实际做法是这样的,你按照上面的流程把发票开负数作废之后,在报这个月税的时候做到这个月的申报表附表一里面(金额填负数),系统自己会在汇总表里面抵你的销项税,你不是要重新给对方开具一张发票吗?这样就可以直接开具做到这个月帐表里面用它来抵扣了,如果当月销项税的话就会退回到你账户里面用来抵扣你以后的销项税.这个问题 国税局或者你们的专管员都可以问问的,因为涉及到他们的一些流程,一般也会给你们讲,不用这么虚....
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处理如下:1. 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2. 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的,不论销货方是否已作帐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3. 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记载与发票和销货清单内容一致的事项,包括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以及退货的原因并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普通章。拓展资料:普通发票当月作废系统处理:1. 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开票机系统,找到开错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作废之后,收齐所有的发票联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目地是使发票原件上印有作废两个字。2. 核销发票时,应把正数废票明细表和其他发票资料一齐打印,连同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拿到国税局核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处理
你好,首先,需要把原先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全部收回;其次,因为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所以不会涉及专票抵扣的问题;发票收回后,因为已经跨月,所以无法直接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新的发票。收入前期已确认,即使重新开具了发票,也不可重新确认收入;若重新确认,那就是重复确认收入,会造成收入虚增,这是万万不可的。重新开具的红字发票和新的发票,和原发票一起存放即可。拓展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企业端开票系统从2005年8月份开始分别在北京市西城区,浙江省杭州市、湖州市,山东省淄博市、东营市和烟台市的部分企业进行试运行,计划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一机多票”系统使用的普通发票统称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统一印制,于2005年8月1日起陆续在全国启用。2017年12月,税务总局发布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从现行的10位到12位。
(国税函〔2003〕627号)的规定,就纳税人发生销货折让或退回需要开具红字普通发票的税收管理问题明确如下:购货方和销货方均未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以备核查。有关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操作问题请您直接向防伪税控服务单位进行咨询。发票验旧所需资料如下:(一)《发票领购簿》。(二)有需缴销空白发票的,业户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三)填开作废的发票必须携带所有的作废联次。(四)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税控发票销项情况统计表》。2.填开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携带原发票联或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已开具的红字发票以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因为已经跨期了 不能作废了,首先,你要把之前开的发票要回来,然后开具同样金额的红字发票(普通发票开红字不用去税务局申请),最后再给对方开具正确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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