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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市场哪个机制,但是对房价预测起作用在于建立合理的长效税收机制对于促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19 12:54:02 编辑:房价信息 手机版

1,但是对房价预测起作用在于建立合理的长效税收机制对于促

正确答案:B 解析:这是一道实词辨析题。文中说“但是对房价预测起作用,______在于建立合理的长效税收机制,对于促进商品房市场机制的形成必不可少。”四个选项第一个空均可以用,我从第二个空入手,“今后应征收存量房的房产税,以逐步____土地出让金,这一步应及早进行。”房产税是一种调控方式,土地出让金也是一种调控方式,只能用取代,只能是被土地出让资金所取代。答案为B项

但是对房价预测起作用在于建立合理的长效税收机制对于促

2,房价是由哪个部门定价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之类的是政府定价。商品房是开发商定价,二手房是房主定价。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报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而广泛使用的房产成交价格往往是申报价格,而申报价格质量非常差

房价是由哪个部门定价

3,试述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

房地产交易关系的形成,须具备三个元素: (1)房地产市场交易主体,即从事房地产交易的当事人; (2)房地产市场交易的货币媒介; (3)房地产市场的交易客体——土地或物业。 在房地产投资、开发和流通过程中,上述这些元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集合,形成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 主要包括动力机制、供求机制和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

试述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机制

4,房市三三制是什么

14位房地产界专家学者日前联名上书国土资源部及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议进行二次房改,建立“三三制”住房制度,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三三制”就是基于三个阶层,实行“三种住房制度、三类供地方式、三支队伍参与”。他们提出了“四定两竞公共住房”,即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建设的准市场化平价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占城镇人口60%左右的中等收入家庭。而保障性住房则以政府划拨方式供地,由国有独资住房投资有限公司、非营利公益性建房机构和建筑开发商共同参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商品住房仍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由建筑开发商开发建设,户型面积和房价由开发商自主确定,满足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5,什么是房地产价格机制

房地产价格具有特殊的形成机制。房地产价格在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调节过程中呈现出三个方面特征:一是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的难度特别大。房地产建筑周期长和地区性的特点,使供给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同时又由于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性,使土地供给受到限制,当出现供不应求时,增加供给平衡供求不易,因而需求量对房地产价格的作用十分明显。二是房地产价格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由于土地一级土地市场的垄断以及房地产的地区性特点,使房地产市场竞争受到一定限制,市场信息不对称,竞争不能充分展开,从而造成房地产价格一定的垄断性。三是消费者价格预期心理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很大。房地产是超耐用品,使用期特别长,未来供求关系变动和价格趋势对购房投资置业者具有较强吸引力,不仅考虑当前,而且更多的是考虑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使得消费者心理预期成为影响房价的一个重要因素。

6,房地产价格形成的主体与方式分别是什么

你好,房地产市场15年刚刚经历反弹,新的产能还没有交付,对供需结构没有影响,预计17年上半年房价依然延续升势。到下半年供给充足,供需平衡,房价将迎来新一轮调整,会逐渐走低。
(1)房地产所有者。这类市场主体,一般来说向市场提供的交易对象是所有权,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向市场提供经营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等。在土地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条件下,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所有者成为土地市场供给主体,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私有者成为供给主体。 (2)房地产经营使用者。这类市场主体向市场提供的交易对象是土地的使用权。在某些特 定情况下,这类市场主体向房地产市场也提供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权、抵押权等。

7,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倪虹指出,各地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坚决稳定地价、稳定房价。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韩正指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倪虹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针对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今年上半年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住宅用地价格增长过快,市场预期不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会议宣布,将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市纳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据悉,此类城市的房地产调控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有关省级政府共同督办。倪虹指出,各地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完成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第一,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优化土地竞拍规则,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坚决稳定地价、稳定房价。第二,必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第三,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实施供需双向调节,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省级政府要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城市落实主体责任。对此,5个城市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测监管,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本次约谈说明热点三四线城市也将逐渐纳入到监管体系当中,也进一步表明监管部门“房价过热必打压”的导向。值得注意的是,被约谈的5个城市将被纳入到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后续调控政策收紧的可能性将增大,包括新房二手房交易价格、土地价格等会纳入积极管控之中。

8,一直想不明白房价是谁定的呢

房价的涨跌取决于房价的影响因素的变化,来看看房价的影响因素,如下一、经济因素。通常来讲,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增长越快、产业结构越合理、就业率、收入水平和投资水平越高,财政收入越多、金融形势越好,房地产市场需求就越大,房价总体水平也越高。一、社会因素。影响房价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家庭、城市形成历史、城市化状况、社会治安、文化与时尚等。二、行政与政治因素。行政因素主要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住房、城市规划与建设、交通治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些制度、法规、政策和行政措施。政治因素主要指政局安定程度、国与国之间的政治、军事关系等。 四、房地产内在因素和周边环境因素 这个因素主要是指房地产自身及其周边环境状态,如土地的位置、面积、形状、建筑物的外观、朝向、结构、内部格局、设备配置状况、施工质量,以及所处环境的地质、地貌、气象、水文、环境污染情况等。

9,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到底是什么

纵观十多年来大中城市房价变动,能够发现,在10多年前大中城市房价曾有过平稳期,甚至出现过小幅回落的现象。但是, 1998年以来,尤其是2005年以来,大中城市房价总体呈现快速上涨趋势。值得注意的是, 近期,专家学者们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建设非常关注,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如土地制度改革、房产税试点征收、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包括租赁市场和中介市场)等。但这是不是根本且可行的手段呢?笔者认为这都不是,首先土地制度改革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甚至可以说,土地制度改革是比房价调控更深层次的内容,争论比较大、解决的难度也非常大,只能循序渐进去解决。房产税试点征收虽然相对可行,但从重庆、上海经验来看,效果不明显,而国外房产税政策的实施也没有发生绝对降低房价的效果;同时,对房产税税制的选择与征收实施,老百姓是否能够承受?对市场和经济发展会有何不利影响?这都是很不确定的因素。 回顾10年来调控的历程,可以说,总体上我们是以房价作为调控的标的物,即保持房价稳定或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在最初级的经济学教科书中,也可以得知一个简单事实。对于价格的调控从来都不止是价格本身的问题。在市场调配资源的范畴内,供求所决定的价格不应该被简单抑制或直接影响,分析供求本身的形成、变化是更加重要的问题。因此,在全面市场化的情况下,以价格调控为目的措施更应当关注供求双方的问题,而非只是价格的增减。 具体来说,房地产市场的供求问题,特别是供求问题的结构性是应该引起注意的。事实上,在我国实施全面住房市场化改革的1998年之前,城镇不同收入层次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还是有不同的供给渠道的:高收入家庭基本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中等收入依靠单位自建房或合作建房,而低收入则承袭计划经济时期转型的低租金公房;这样,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基本与不同层次的供应渠道相适应。然而, 1998年国务院23号文实施之后,各地停止了住房的非市场化供应,将各层次的需求全部推向市场。试想,在单一的市场供应渠道下,需求突然释放且规模过于庞大,房价能不涨吗?同时,由于逐步推行的住房金融改革,居民可以通过银行获得住房按揭贷款,这在提高居民购房能力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张了有效需求,在供给相对确定的情况下,不但会造成市场的过度繁荣,更会带来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紊乱,突出表现就是投资投机需求的泛滥。 在此背景下,住房市场供求关系越来越紧张,再加上贫富差距的拉大,投资和投机需求也逐步扩大,这必然使投机者占据更多的市场资源,进而导致房价更快上涨和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困难问题凸显,住房困难群体也随之不断扩大。在“刚需”不断增加且未有其他住房解决渠道、不得不全部进入市场的情况下,无论政府怎么调控房价,效果都是南辕北辙。由此可见,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核心问题不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问题,也不能仅从市场机制方面找原因,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住房问题的认识及住房政策的有效制定。 笔者认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继续完成1998年房改的未竟之路,才是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根本目标。但是,如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政策呢?有的提出加强住房保障,形成市场和保障“双轨制”。虽然,住房保障很重要,我国各级政府近年来在住房保障方面也下了很大的决心,并付诸于行动。但是,从国外有关经验来看,这只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一个手段。从1998年房改以来,尤其是在2005年之后房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仅有市场加保障的“双轨”,是无法解决中等和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难的问题。近年来的住房保障实践证明,中等和中低收入群体需要的不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等低租金公房;因其具备一定的住房购买能力且自住需求比较强烈,他们需要的是价格合理且适应其收入水平的可购买住房。笔者认为,解决这类中端群体的住房问题还是要靠市场,但必须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补贴。这样,不但能够实现中端群体住有所居的愿望,也能够分流大批目前靠市场解决的自住需求,这对从根源上解决投资和高房价问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笔者认为,深圳目前创新性实施的安居商品房制度,就是政府对中端需求给予政策支持的典范。此类住房定位于中等、中低收入家庭,将价格限定在同区位商品房价格的50%—70% ,实际上就是以市场供应为主体,以政策支持为辅助,有效降低中端群体购房价格,有效实现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解决当前住房问题的良策。如果这类住房形成规模效应,试想会有多少住房需求从高端市场分流出来?将对投机具有多大的抑制作用?当然,在结构层面疏通总供需是主要手段,但并不排斥辅助性调控措施,如差别化金融税收政策、规范市场秩序政策、房产税政策等。但辅助性政策的施行,应当遵守供需结构性调整的总目标。最终,我国应当形成“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 的“三轨制”住房制度框架,从根本上解决高房价和投机炒作对百姓住房问题的困扰。近期,笔者欣喜的看到,北京市也开始试行与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类似的自住型商品房开发建设。笔者相信,随着国内越来越多大中城市在此类住房制度创新方面的实践,最终会形成住房与房地产市场长效、健康发展机制,实现不同收入层次居民家庭都能够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的梦想。 (作者简介:王锋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0,什么是房地产长效机制

关于长效机制的内容,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中提出: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目前国家正在抓紧时间,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保证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成熟的时候可以付诸实施。一方面,对热点城市房价上涨可能会带来泡沫要加以防范、调控,从需求侧、供给侧都要采取些措施。另一方面对广大的三四线城市还要坚持去库存,因为那些地方要实现它的住房价值还要很长很长时间。房地产的区域性、结构性的矛盾给宏观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因地制宜、多种方式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告别棚户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住有所居中创造新生活。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大起大落。要在宏观上管住货币,微观信贷政策要支持合理自住购房,严格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请添加详细解释参考资料财经.搜狐[引用时间2018-1-15]

11,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主要靠政府还是靠市场

  靠政府!理由请听我慢慢说!  中国房价之殇,其实保障房的缺失赋予了商品房这种金融商品一个硬性消费的强大支撑力,导致商品房价格过高。  如果听起来难懂,我就给你打个比方,车  一般人出行,通常是坐公交,租车,打的,或者电瓶车自行车等方式,只有有钱人才能自己买车,如果我是一个中产阶级,稍微有点宽裕,可能买辆差一点的车,几万块钱,加上每年养车1万5,大概5年的成本是三万多块钱,在一般的二三线城市,出行是比较方便的。如果我觉得买车不划算,每天打的的话,平均一次10元钱,一年可以打三千次的士。这样作为我本人来说,选择性比较强。  但是如果有一天,的士公交都被取缔了呢?要坐车只能买车了,后果会怎么样?后果肯定是汽车的售价水涨船高,因为你的出行是离不开汽车的,除非你提早1个小时出发上班,否则你就只能买车,那汽车的售价可不是调控就可以调住的哦。  我们的房地产市场就是那么一个原理。  住房分两种,第一种是保障性住房;第二种是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用国家的土地,建造的房屋,一般又分为经济适用房、廉租屋、公租屋、棚改房等等。居住人没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居住价格也相对便宜,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一般国家设定为当地人均年收入的六倍,但是不能转卖,要卖也是能原价卖还给政府。保障房的建设,其目的是为了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目标,这也是一个正常政府的基本义务(保证公民的衣食住行教育)。  商品房则是另外一种概念,商品房的所有人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以及土地的所有权(在中国例外,是土地使用权),私人房屋及私人土地的升值后带来的财富也由个人拥有(产生财富后纳的税称之为房产税),所以,商品房是一种典型的金融产品(这里请注意,为什么炒大蒜是违法的,炒房子是合法的,就是因为大蒜不是金融产品,然而商品房是金融产品),是一种很正常的投资渠道。  那么搞清楚了商品房和保障房的差别,我们在来说说商品房和保障房之间的关联。  刚才我提到了房产税,没错房产税正是连接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之间的关键点。  政府为了达到居者有其所的目标,就必须为中、下产阶级的人建造保障房,(首先给你住的地方,然后再由你自己决定,是要多努力赚钱买商品房,还是赚多少花多少潇洒走一生,你自己决定)那么政府造保障房的资金怎么来?当然是房产税了!  那么什么是房产税呢?可以这么理解,商品房的所有者,因土地的增值,而得到的利润当中,缴纳部分的税。  而缴纳房产税本身不会对商品房的所有者带来任何不利的影响,因为土地增值了,有钱赚了才达到纳税的标准,所以商品房的所有者会很愿意纳税给政府,而政府索取了房产税后,就有这个资金去建造保障房。所以,在一般国家的一般情况下,保障房和商品房是个共生的关系,商品房的价格越高,保障房的建设就越完善,而且还不单单收益的是保障房的建设,房产税还被用于地方治安和教育事业。所以毫不夸张的说,合理的征收房产税,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居住环境。  但是这是一般的情况,中国情况特殊,是不适合房产税的,因为其他国家征收房产税的目的不是让商品房的房价跌,而是让商品房的房价涨,再拿涨的部分取出税来补贴保障性住房,而中国目前是要让商品房的房价不涨,所以中国还没有达到征收房产税的先决条件。  中国房地产的现状和形成原因。  刚才说道保障房和商品房是个共生关系,然而在中国则比较特殊。不同的国家,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比例各有不同,有的是8:2的比例,有的是9:1,但是有个基本点,就是先有保障房的前提,然后有商品房的市场,但是中国却是相反的,保障房比例是1,商品房是9。  那么为什么我们国家的保障房会那么的少呢?  我们应该都记得,现在的80后,小时候和父母居住的房子,很多都是单位里分的。这个分的房子,就是保障房,在我们小时候,保障房的占比足有90%。但是现在基本上都没有了。为什么呢?  那要从98年说起!  中国在98年后,由于改革开放发展所带来的影响(这里可以详细查阅百度百科:下岗),下岗危机到达最高峰,失业率高,就业率低,当时政府想到的办法,就是停止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的建设,然后让原本应该买保障性住房的老百姓自己掏钱去买商品房,政府拿了土地出让金后,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把城市美化好后,再进行招商引资。而在建设的过程中,自然会产生众多就业岗位,就业问题得到缓解,就业率得到报障后,周边行业(比如钢筋水泥)就得到发展,就业人数多了,零售业生意就好做了,中国经济就得到了喘息的时间。然而这样,必然会产生住房问题。  由于保障房的建设停滞了,商品房的刚性需求则日益凸显,而商品房也是一个金融产品,将一个金融产品赋予强大的刚性需求,其结果是非常恐怖的。我刚才说过了,商品房本身就是一个金融产品,不同于炒绿豆,炒大蒜,绿豆大蒜属于民生食品,炒作这东西是犯法的,属于违反“反垄断法”,抓住要坐牢的。但是商品房本来就是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作用本来就是包含了投资用途,炒房虽然不合情,但是却合理合法。恰好有正值80后年轻人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对于房屋的需求越发的大,再加上近年来投资环境恶化,经济前景堪忧,大量热钱流入房地产,故此,房价来了个大爆发。  所以,我们的商品房价格高昂,最重要的起因是因为我们没有保障性住房的市场,导致商品房价格肆意高涨,而解决办法就是要求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市场。故此,未来房价的趋势,最终要的指标,就是保障房市场是否会建立,建立到什么地步。

12,房价是由国家的哪个部门来评估的

房价是由市场决定的,房屋价值评估是由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的
第一次居然还没有通过。。。。。。。 对于你的追问,我没有看到在那里可以回复,不知道什么网页有什么问题 在此给你作答,市场是一个抽象标准,在以前房地产没有具体的定价原则,基本都是通过对比法(比对其他同类项目,A盖的高层,B也是搞成,那么B定价就会去跟A对比,A是5000元/平方米,B的基础就是5000元,如果有其他比A出彩的地方,比如建筑材料,园林绿化比A要好,那么B就会根据这个基数加价,反之,如果B在软硬配套设置上比A要差,那么也会按照5000价格相应下调),或者是成本累计法得出来的,就是算出建安成本价配套设施建设成本,然后根绝市场回报率定出销售价格。 评估部门或者是机构在以往都是在2手房交易中能够起到作用,但现也已经正式作为开发房产必须步骤,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调控房价,提高房屋质量,比如开发商为了省钱,可能原料上会选择便宜的,但是最后售价跟市场基本持平,那么评估机构就会给出一个标准来。 不过呢,说白了。现在刚开始实施这种机制,还存在着诸多弊端,再说了,现在什么不是QIAN砸出来的,要想使过程透明化,合理化,现实只存在理论的可能性了。
物价局,
以前没有评估部门,主要是靠市场均价考量的 现在在开发过程中会增加一个评估机构,包括土地评估、建安成本评估、房价评估等等,都正式列入开发必备手续。

13,房子的内在价值是由谁决定的

第一房屋所在的城市,几线城市中的在哪个地段 第二,该房屋是否是学区房,交通是否便利 第三,房屋的结构及朝向、楼层问题
房价(房地产价格)是指建筑物连同其占用土地在特定时间段内房产的市场价值,即房价:土地价格+建筑物价格,是房地产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最重要的调节机制。房价的价格定位由多种因素构成。房地产的内在价值,仍然是房价形成的基础。具体到一个房地产企业在制定某一宗房地产商品的销售价格时,首先考虑的是生产成本,同时获取一定的利润,因此,商品房的价值构成即生产成本加开发利润就成为房价形成的基础。作为消费者,在购房时,不仅要满足自己的使用需要,而且必然要考虑到“物有所值”,能带来相应的物质利益,房地产的内在价值也成为购房决策的重要依据。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1-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一是房屋所在的城市是第几线,以及在城市中的哪个地段。二是房子是否为学区房,周围的交通是否便利。三是房子的结构、朝向以及楼层问题。四是该房子是否为二手房。总之在买房的时候,各方面的因素都要考虑清楚,避免上当受骗。另外,签订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同时也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以防办理入住时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化。
靳力勇同志于2020年9月20日向党中央和您建议:把各省、直辖市、地市、县区范围内的所有闲置厂房和场地房集中起来,兼顾统筹,统一管理,有效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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